方女士一家参加北京某旅行社组织的“澳大利亚凯恩斯9日精华游”。方女士的丈夫是长期在莫斯科工作的我国外交人员,按照有关规定,方女士一家在莫斯科向澳大利亚驻俄使馆递交签证申请并获得电子签证,并书面向旅行社确认其电子签证是否满足出团条件。在获得旅行社肯定答复后,方女士一家与旅行社签订了赴澳旅游合同。旅游团在上海出境时,该团其他团员顺利办理了出境手续,而方女士一家因其电子签证不符合规定,随团必须更换为贴纸型签证。方女士一家无法在当晚登机,只能在上海夜宿一晚。次日方女士一家更换了签证后,乘坐由旅行社为其改签的航班飞往澳大利亚。由于晚出境一天,方女士一家未能游览蓝山国家公园。简述该案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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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旅行社条例》规定,旅行社将旅游业务委托给其他旅行社的,由于接受委托的旅行社违约,造成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A、作出委托的旅行社
B、接受委托的旅行社
C、作出委托的和接受委托的旅行社
D、作出委托的或接受委托的旅行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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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的下列()行为属于转让、出租或者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为。
A、李某在得到甲旅行社默许后以个人的名义进行旅游业务
B、甲旅行社准许王某以挂靠承包旅行社的形式经营旅行社业务
C、李某经甲旅行社授权代表甲旅行社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
D、有组织出境旅游业务权利的旅行社准许某旅行社以自己的名义开展出境旅游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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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地甲、乙两家旅行社业务往来密切,有一次甲旅行社经与旅游者小陈协商一致,将小陈转由乙旅行社组团旅游,在乙旅行社组团旅游过程中,小陈在乙旅行社安排就餐的饭店食物中毒。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小陈可以()
A、向甲旅行社或饭店要求赔偿
B、向乙旅行社或甲旅行社要求赔偿
C、向乙旅行社或饭店要求赔偿
D、向甲、乙旅行社或饭店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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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者小王参加甲旅行社组织的九寨沟旅游,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此时,甲旅行社已与乙旅行社合并成立为丙旅行社,小王应向()要求赔偿
A、甲旅行社
B、乙旅行社
C、丙旅行社
D、旅游行政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