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搜题 > “奥迪车”标签

奥迪车

甲向乙借款,并约定将自己的奥迪车出质给乙,乙因自己不会开车,要求甲将该车开回。后甲向丙借款,又将该车出质给丙。丙对该车进行了占有。因甲无力还款而引起纠纷。乙丙均欲行使对该车的质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与丙之间的质押合同无效

B、甲与乙之间的质押合同生效

C、乙可对依法对抗丙的质权

D、乙对抗丙的质权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查看答案
[单项选择题]下列个人所得不应免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A.某体育明星在奥运会上获得一块金牌,回国后国家体育总局奖励30万元人民币
B.某科学家获得国务院特殊津贴每月200元人民币
C.某高校教师取得一项发明专利,学校奖励10万元人民币
D.刘某新买的奥迪车在某风景区停靠时,被山上落下的石头砸坏,保险公司赔付刘某的5万元保险金
查看答案
甲向乙借款,并约定将自己的奥迪车出质给乙,乙因自己不会开车,要求甲将该车开回。后甲向丙借款,又将该车出质给丙。丙对该车进行了占有。因甲无力还款而引起纠纷。乙、丙均欲行使对该车的质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与丙之间的质押合同有效 

B.甲与乙之间的质押合同无效 

C.甲与乙之间的质押合同有效 

D.乙可依法对抗丙的质权 

E.乙对抗丙的质权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查看答案
甲被第三人丙欺诈,授权给乙,让乙以甲的名义向丙购买奥迪车一辆,对此欺诈,乙不知情。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由于乙没有欺诈甲,故甲不能撤销对于乙的授权B.相对于代理权的授予而言,实施了欺诈行为的丙是第三人,而且乙不知情,故甲不能撤销C.甲可以撤销对于乙的授权D.甲的撤销权需要通过诉讼方式来行使,且自知道欺诈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撤销权消灭
查看答案

原告刘某为一服装经营商户,在某市东风路大街15号租有一服装营业厅,并装修完毕。2004年2月28日,该市公安分局公安人员两人驾驶警车追捕一在逃犯,后者驾驶一辆奥迪车。当追至刘某的服装厅旁,警车为躲闪被追车辆,加之照顾路上行人,不慎将服装厅的橱窗玻璃及模特衣物损坏。事后公安机关与刘某协商赔偿,未达成一致意见,刘某向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国家赔偿。

问题:1.警车撞坏服装厅橱窗玻璃的行为是否违法?为什么?

2.国家应否对该损害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查看答案

章某为某县纪委副书记,月薪900元左右,其妻是学教师,儿子上大学,女儿读初中。章某因涉嫌贪污,被县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在侦查时发现,章某家住郊区,有小洋楼1栋,奥迪车1辆,并在其家中搜出现金2万元,存折500万元。检察院有证据证明章某贪污4万多元,受贿8万元其余财产章某无法说明其合法来源。据此,检察院()

A、以贪污罪起诉

B、以受贿罪、贪污罪起诉

C、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起诉

D、以贪污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起诉

查看答案

关于盗窃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有驾照,某日见路边停着一辆奥迪车,车门开着,钥匙在上面,甲见四周无人,便进去启动汽车,一路开到中关村某地,将车扔到一边,坐地铁回家

B.乙在国家公务员考试前窃取准备考试的另一同学的辅导书、历年真题、光盘等,在考试后将所有物品归还给该同学

C.丙为了取得商品对价,躲过超市的摄像头监控拿出数码相机等商品后假装退货

D.丁(男性)有收集女士内衣的癖好,在多家高档内衣店窃取各种内衣达数十件

查看答案

杨某、张某绑架案

2009年11月2日晚8时许,杨某、张某以到首都机场接人为由,骗租赵某驾驶的奥迪车。车行至首都机场高速路,距“3号航站楼”标牌600米处时,杨某、张某以需要等候为由,让赵某停车。杨某、张某趁机用胶带捆绑赵某头部和手腕,向家属索要钱财。后因捆绑不当赵某被勒死,杨某、张某驾车千里抛尸黄河,并在抛尸过程中意外撞毁奥迪车。杨某、张某在驾车送到维修厂维修时,因形迹可疑被交警盘问,二人交代犯罪事实,交警对杨某、张某控制后送交公安机关。在案件审理中,发现张某怀孕三个月。由于案件复杂,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市二中院在6个月内才审结此案,以绑架罪判处杨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判处张某无期徒刑,并决定对其暂予监外执行。杨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发现,原判决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是应当对杨某限制减刑。

【问题】

1.被害人赵某已经死亡,其近亲属可否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为什么?

2.评析人民法院对张某暂予监外执行的做法。

3.如果张某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督管理规定的,应当如何处理?

4.一审人民法院在6个月内才审结此案,是否违反法律规定?

5.高级人民法院对杨某的上诉应当如何处理?

6.如果在审理杨某的上诉中,高级人民法院以为原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发回重审,一审人民法院在查清事实后,认为应当判处杨某死刑立即执行,一审人民法院可否判处杨某死刑立即执行?

查看答案
王国华购买由一汽大众生产的奥迪车,并就该车辆向平安财保投保机动车辆保险,其中,自燃损失险人民币336240元。保险期间内,涉案车辆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正常行驶时发生火灾,经上海市浦东新区公安消防支队认定,起火原因为:车辆行驶途中发动机舱室内故障引发火灾并扩大成灾。平安财保根据其与王国华之间的保险合同关系赔付王国华263000元,王国华将获赔部分的追偿权转移给平安财保,平安财保因而以侵权法律关系起诉一汽大众,认为一汽大众生产的涉案车辆存在质量缺陷引起车辆自燃。问:平安财产保险公司是否有权要求一汽大众赔偿?
查看答案
下列关于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涉税陈述,正确的有()。

A.会计网校将2008年购进的固定资产——夏普打印机出售,放弃减税的,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B.化工厂将自用3年的奥迪车赠给客户,无法确定销售额,以该车账面净值作为销售额

C.某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的一台旧货车,未放弃减税的,可以由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

D.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可以减按2%的征收率征收

E.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的,可以按3%的征收率减按2%征收

查看答案

甲公司分别向乙银行和丙银行贷款20万元,并以自己所有的一辆价值40万元的奥迪车抵押和质押给乙银行和丙银行,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了抵押合同,但为省钱而未到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甲公司与丙银行签订了质押合同,但未将该车交付给丙银行。因甲公司无力向丙银行和乙银行还款,拍卖该车所得价款为20万元,乙银行和丙银行均主张该20万元应向自己清偿。该20万元应如何清偿()

A、全部偿还给乙银行

B、全部偿还给丙银行

C、由甲公司决定还给乙银行或者丙银行

D、丙银行和乙银行平均受偿

查看答案
对于机动车善意取得,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购买了一辆皇冠车,未进行登记,放在乙处,乙以自己的名义卖给了不知情的丙,自辆车交付丙时起,丙取得该车的所有权B.甲购买了一辆蓝鸟车,登记在乙的名下,并租给乙使用,乙以自己的名义卖给了不知情的丙,自辆车交付丙时起,丙取得该车的所有权C.甲购买了一辆奥迪车,登记在自己名下,并租给乙使用,乙以自己的名义卖给了不知情的丙,自辆车交付丙时起,丙取得该车的所有权D.甲盗得一辆奔驰车,租给乙使用,乙以自己的名义卖给了不知情的丙,自辆车交付丙时起,丙取得该车的所有权
查看答案

甲从乙处租赁了一辆奥迪车,租期2年。甲向丙借款10万元,与丙签订质押合同但由甲代位占有,甲向丁借款10万元并与丁签订质押合同,将该汽车出质于丁并交付,丁因车位紧张又将车返还于甲。甲又向戊借款10万元并与戊签订质押合同,将该车交付于戊。因租赁期已过,甲不能向乙返还车辆且不能向丙、丁、戊返还借款引起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丙对该车享有质权,丙的质权不能对抗戊的质权和乙的所有权

B、丁对该车享有质权,丁的质权可以对抗丙的质权

C、戊对该车享有质权,戊的质权可以对抗丙、丁的质权

D、乙对该车享有所有权,但所有权不能对抗戊的质权

查看答案
面试热点:地摊经济如何与城市文明共存【热点背景】最近,“地摊经济”成为家喻户晓的热词,不少社会新闻都与其有关——一位成都姑娘白天在服装公司上班,晚上出门摆地摊,几个月下来收入颇丰,给自己购入一辆二手奥迪车作为奖励;浙江、四川、江西等地有序开放“地摊经济”“马路经济”,江西南昌一位大排档业主表示,每晚收入将近三万元;还有不少小商贩接到了城管队员打来的电话,主动动员他们到指定地点摆摊经营……人间烟火气,最抚凡人心。时下,夏日已至,凉风习习,走入夜晚的大排档,正是感受人声鼎沸,街头巷尾洋溢着浓浓烟火气的时候。不少人一边品尝着各色小吃,挑选着琳琅满目的小商品,一边也在跃跃欲试,打算一试身手。【模拟试题】今年5月,中央文明办明确在2020年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指标中不将马路市场、流动商贩列为文明城市测评考核内容。有序开放地摊经济,以此推动恢复经济社会秩序,对此,你怎么看?
查看答案
下列情形中,属于抗辩权的有

A.甲乙签订买卖合同,合同价款为100万元,甲先提供货物,货物验收入库以后乙支付货款,为了使自己的利益得到保证,甲要求乙提供保证,乙找到丙,保证人丙承担一般保证责任,并与甲签订了一般保证合同,但是债务到期了,乙仍然不能支付货款,于是甲找保证人丙,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丙以未对乙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为由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B.甲乙签订买卖汽车合同,以一辆奥拓车为标的,乙误以为是一辆奥迪车。甲请求乙交付货款,乙则主张撤销合同

C.甲于2000年1月1日向乙借了2万元钱,约定月底还清。乙后面因为忙而一直没有催甲还钱。到2003年1月1日才想起。甲以已过诉讼时效为由拒绝履行

D.甲公司欠乙公司2万元,乙公司则因损害甲公司的财物,而需要赔偿甲公司2万元。双方债务已届清偿期,甲公司请求乙公司支付,乙公司则主张抵销权

查看答案

下列情形中,属于抗辩权的有()。
A.甲乙签订买卖合同,合同价款为100万元,甲先提供货物,货物验收入库以后乙支付货款,为了使自己的利益得到保证,甲要求乙提供保证,乙找到丙,保证人丙承担一般保证责任,并与甲签订了一般保证合同,但是债务到期了,乙仍然不能支付货款,于是甲找保证人丙,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丙以未对乙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为由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B.甲乙签订买卖汽车合同,以一辆奥拓车为标的物,乙误以为是一辆奥迪车。甲请求乙交付货款,乙则主张撤销合同
C.甲于2005年1月1日向乙借了2万元钱,约定月底还清。乙后面因为忙而一直没有催甲还钱。到2008年1月1日才想起。甲以已过诉讼时效为由拒绝履行
D.甲公司欠乙公司2万元,乙公司则因损害甲公司的财物,而需要赔偿甲公司2万元。双方债务已届清偿期,甲公司请求乙公司支付,乙公司则主张抵销权

查看答案

案情:

1995年7月,在甲市生活的洪某与蓝某共谋抢劫,蓝某事前打探了被害人赵某的行踪后,二人决定在同年7月13日晚20点拦路抢劫赵某的财物,当晚19点55分,洪某到达了现场,但没有发现蓝某,赵某出现后,洪某决定独自抢劫赵某。于是,洪某使用事先准备的凶器,击打赵某的后脑部,导致赵某昏倒在地不省人事,蓝某此时到达了现场,与洪某一并从赵某身上和提包中找出价值2万余元的财物。随后,蓝某先离开了现场,洪某以为赵某已经死亡,便将赵某扔到附近的水库,导致赵某溺死(经鉴定赵某在死亡前头部受重伤),公安机关一直未能破案,洪某逃至乙市,化名在某保险公司做保险代理。

2016年9月,洪某被保险公司辞退后回到甲市,由于没有经济来源,洪某打算从事个体经营。洪某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从A银行贷款30万元用于经营活动,但由于经营不善而亏损。为了归还贷款,洪某想租车用于质押骗取他人借款。洪某从B汽车租赁公司的员工钱某那里得知,所有的汽车都装有GPS系统,如果租车人没有按时归还,B公司就会根据GPS定位强行将汽车收回。洪某心想,即使自己欺骗了B公司,租期届满时B公司也会将汽车收回,因而不会有财产损失。于是,洪某于2017年3月12日以真实身份与B公司签订了租车协议,从B公司租了一辆奥迪车,约定租车一周,并在租车时交付了租金。租到车后,洪某伪造了驾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与购车发票,找到C小货公司借款50万元,孙某信以为真,将奥迪车留在公司(但没有办理质押手续),借给洪某50万元。洪某归还了A银行的30万元贷款本息,一周后,B公司发现洪某没有归还车辆,便GPS定位找到车辆,并将车辆开回。孙某发现自己上当后报警。

公安机关以洪某犯诈骗罪为由在网上通緝洪某。洪某看到通缉后,得知公安机关并没有掌握自己1995年的犯罪事实,便找到甲市环保局副局长白某,请白某向公安局领导说情,并给白某5万元现金,白某向公安局副局长李某说情时,李某假装答应大事化小,同时从白某处打听到洪某的藏身之地。随后,李某带领公安人员抓获了洪某。洪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对C小贷公司的诈骗事实,但否认自己对B公司构成合同诈骗罪,也没有交待1995年的犯罪事实,但主动交代了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另一起犯罪事实,并且检举了黄某与程某的一起犯罪事实。

洪某主动交代的另一起犯罪事实是:2016年10月5日,洪某潜入某机关办公室,发现办公桌内有一个装有现金的信封,便将信封和现金一起盗走。次日,洪某取出信封中的现金(共8000元)时,意外发现信封里还有一张背面写着密码的银行卡。于是,洪某就对其妻青某说:“我捡了一张银行卡,你到商场给自己买点衣服去吧!”青某没有去商场购买衣服,而是用银行卡从自动取款机里取出了4万元现金,但没有将此真相告诉洪某。

洪某检举的犯罪事实,是其与程某喝酒时由酒后的程某透露出来的:黄某雇请程某伤害黄某的前妻周某,声称只要将周某手臂砍成轻伤就行,程某表示同意,黄某预付给程某10万元,并许诺事成后再给20万元。程某跟踪到周某后,威胁周某说:“有人雇我杀你,如果你给我40万元,我就不杀你了,否则我就杀了你。”周某说:“你不要骗我,我才不相信呢!”程某为了从黄某那里再得到20万元,于是拿出水果刀砍向周某的手臂。周某以为程某真的杀害自己,情急之下用手臂抵挡,程某手中的水果刀正好划伤了周某手臂(构成轻伤)。周某因患白血病,受伤后流血不止而死亡。程某不知道周某患有白血病,但黄某知道。

程某后来向黄某索要约定的20万元时,黄某说“我只要你砍成轻伤你却把人砍死了,所以20万元就不给了”。程某恼羞成怒将黄某打成重伤。洪某主动交代的事实与检举的事实,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经公安机关进一步讯问,洪某如实交代了自己1995年犯罪事实(公安机关虽然知道该犯罪事实,但一直未发觉犯罪嫌疑人)。

问题:请按案情描述顺序分析各犯罪嫌疑人所犯罪行的性质、犯罪形态与法定量刑情节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并陈述理由:如就罪行的性质、犯罪形态等存在争议,请说明相关争议观点及其理由,并发表自己的看法。

查看答案
今年54岁的王祥原来是北京市陶瓷总公司总经理,享受正处级待遇,坐奥迪车上下班。2000年3月3日,是王祥永远难以忘怀的一天,他从车库中推出了闲置的自行车,从此以后他将再也不能坐奥迪回家了。前段时间由于业务压缩,总公司决定解散建材经营公司,所有的员工下岗分流,王祥也被包括在内。下岗后,靠妻子一个月2000元的工资,仅能维持一家人的生活而已。在家呆了几天,习惯于忙碌的王祥再也呆不下去了,他自己设计了一份自我推荐表,然后骑上自行车开始出去找工作。大多数公司对他的阅历和形象都表示满意,然而一得知他的年龄后,又都不约而同地说:“再考虑考虑”然后便是杳无音讯。就在这时,一个从外地到北京经商的朋友打来了电话,托付他代为7岁的儿子晶晶找一个保姆,要求保姆素质高,家庭环境好,从吃喝拉撤到孩子的日常起居、学习实行一条龙服务,酬薪是每月1100元。他的条件非常的苛刻,王祥替他打听了好久,还是没有人愿意接手这样的工作。突然有一天,王祥想到:自己为什么不能试一试呢?自己的两个孩子都是他一手带大的,他们在学校里都是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啊。然而这个想法一出现在脑海中,马上又被他自己否决掉了。自己是在社会上有些脸面的人,即使下岗也不至于沦落到如此地步……王祥展开了激烈的思想斗争,最终他还是作出了艰难的选择:先试试再说!当他打电话告诉朋友保姆已经找到时,朋友连忙惊喜地问是谁,王样肯定地说;“是我自己!”电话那端的朋友惊愕得好半天没有说出话来,王祥的心里也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比吃了一剂苦药还要苦。7岁的晶晶在父母的陪同下来到王祥的家,读小学一年级的他一点都不认生,非常可爱,只是缺少了一些必要的礼貌。在王祥的家里,他一副如入无人之地的样子,放下自己的行李后在房间里横冲直撞。晶晶的父母简单地和王样交流了一下意见就去忙生意了,王的工作从此拉开了帷幕。他每天早晨要送晶晶上学,下午从学校里接他回家,然后和老师取得联系,并且要负责给他洗澡洗衣服,辅导学习……王祥就像照顾自己的儿子一样地照顾着晶晶的学习生活,甚至比照顾儿子还要周到细致。王祥和晶晶的父母约定了三个月的试用期,如果晶晶在这三个月之内,学习成绩没有任何起色,他将自动辞去保姆的工作,免得误人子弟。晶晶在王祥的帮助下进行了自我完善和自我提高的转变过程,当年的期末考试,他已经名列班级前十几名了。从总经理的岗位下来的王祥终于又找到了实现自己价值的舞台。以下哪项不是王祥做“保姆”要完成的工作? A.接送孩子上下学B.和老师联系C.洗衣洗澡D.打扫房间卫生
查看答案
今年54岁的王祥原来是北京市陶瓷总公司总经理,享受正处级待遇,坐奥迪车上下班。2000年3月3日,是王祥永远难以忘怀的一天,他从车库中推出了闲置的自行车,从此以后他将再也不能坐奥迪回家了。前段时间由于业务压缩,总公司决定解散建材经营公司,所有的员工下岗分流,王祥也被包括在内。下岗后,靠妻子一个月2000元的工资,仅能维持一家人的生活而已。在家呆了几天,习惯于忙碌的王祥再也呆不下去了,他自己设计了一份自我推荐表,然后骑上自行车开始出去找工作。大多数公司对他的阅历和形象都表示满意,然而一得知他的年龄后,又都不约而同地说:“再考虑考虑”然后便是杳无音讯。就在这时,一个从外地到北京经商的朋友打来了电话,托付他代为7岁的儿子晶晶找一个保姆,要求保姆素质高,家庭环境好,从吃喝拉撤到孩子的日常起居、学习实行一条龙服务,酬薪是每月1100元。他的条件非常的苛刻,王祥替他打听了好久,还是没有人愿意接手这样的工作。突然有一天,王祥想到:自己为什么不能试一试呢?自己的两个孩子都是他一手带大的,他们在学校里都是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啊。然而这个想法一出现在脑海中,马上又被他自己否决掉了。自己是在社会上有些脸面的人,即使下岗也不至于沦落到如此地步……王祥展开了激烈的思想斗争,最终他还是作出了艰难的选择:先试试再说!当他打电话告诉朋友保姆已经找到时,朋友连忙惊喜地问是谁,王样肯定地说;“是我自己!”电话那端的朋友惊愕得好半天没有说出话来,王祥的心里也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比吃了一剂苦药还要苦。7岁的晶晶在父母的陪同下来到王祥的家,读小学一年级的他一点都不认生,非常可爱,只是缺少了一些必要的礼貌。在王祥的家里,他一副如入无人之地的样子,放下自己的行李后在房间里横冲直撞。晶晶的父母简单地和王样交流了一下意见就去忙生意了,王的工作从此拉开了帷幕。他每天早晨要送晶晶上学,下午从学校里接他回家,然后和老师取得联系,并且要负责给他洗澡洗衣服,辅导学习……王祥就像照顾自己的儿子一样地照顾着晶晶的学习生活,甚至比照顾儿子还要周到细致。王祥和晶晶的父母约定了三个月的试用期,如果晶晶在这三个月之内,学习成绩没有任何起色,他将自动辞去保姆的工作,免得误人子弟。晶晶在王祥的帮助下进行了自我完善和自我提高的转变过程,当年的期末考试,他已经名列班级前十几名了。从总经理的岗位下来的王祥终于又找到了实现自己价值的舞台。朋友得知王祥找的保姆就是他本人,表现出惊奇的原因是: A.认为王祥不能胜任这项工作B.认为王祥岁数太大C.王祥曾是有身份有地位的人D.王祥是朋友,很难支付报酬
查看答案
今年54岁的王祥原来是北京市陶瓷总公司总经理,享受正处级待遇,坐奥迪车上下班。2000年3月3日,是王祥永远难以忘怀的一天,他从车库中推出了闲置的自行车,从此以后他将再也不能坐奥迪回家了。前段时间由于业务压缩,总公司决定解散建材经营公司,所有的员工下岗分流,王祥也被包括在内。下岗后,靠妻子一个月2000元的工资,仅能维持一家人的生活而已。在家呆了几天,习惯于忙碌的王祥再也呆不下去了,他自己设计了一份自我推荐表,然后骑上自行车开始出去找工作。大多数公司对他的阅历和形象都表示满意,然而一得知他的年龄后,又都不约而同地说:“再考虑考虑”然后便是杳无音讯。就在这时,一个从外地到北京经商的朋友打来了电话,托付他代为7岁的儿子晶晶找一个保姆,要求保姆素质高,家庭环境好,从吃喝拉撤到孩子的日常起居、学习实行一条龙服务,酬薪是每月1100元。他的条件非常的苛刻,王祥替他打听了好久,还是没有人愿意接手这样的工作。突然有一天,王祥想到:自己为什么不能试一试呢?自己的两个孩子都是他一手带大的,他们在学校里都是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啊。然而这个想法一出现在脑海中,马上又被他自己否决掉了。自己是在社会上有些脸面的人,即使下岗也不至于沦落到如此地步……王祥展开了激烈的思想斗争,最终他还是作出了艰难的选择:先试试再说!当他打电话告诉朋友保姆已经找到时,朋友连忙惊喜地问是谁,王样肯定地说;“是我自己!”电话那端的朋友惊愕得好半天没有说出话来,王祥的心里也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比吃了一剂苦药还要苦。7岁的晶晶在父母的陪同下来到王祥的家,读小学一年级的他一点都不认生,非常可爱,只是缺少了一些必要的礼貌。在王祥的家里,他一副如入无人之地的样子,放下自己的行李后在房间里横冲直撞。晶晶的父母简单地和王样交流了一下意见就去忙生意了,王的工作从此拉开了帷幕。他每天早晨要送晶晶上学,下午从学校里接他回家,然后和老师取得联系,并且要负责给他洗澡洗衣服,辅导学习……王祥就像照顾自己的儿子一样地照顾着晶晶的学习生活,甚至比照顾儿子还要周到细致。王祥和晶晶的父母约定了三个月的试用期,如果晶晶在这三个月之内,学习成绩没有任何起色,他将自动辞去保姆的工作,免得误人子弟。晶晶在王祥的帮助下进行了自我完善和自我提高的转变过程,当年的期末考试,他已经名列班级前十几名了。从总经理的岗位下来的王祥终于又找到了实现自己价值的舞台。下列说法中与本文不符的一项是: A.王祥下岗之前是某公司总经理B.下岗之后王祥变卖了家中的奥迪汽车C.王祥已经50多岁了D.用人单位对王祥的阅历和形象都表示满意
查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