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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县政府将国有独资公司科达公司分立为科成公司和达利公司。后,科成公司和达利公司就原属科达公司的科达招待所(资产仅达20万元,其中包括300平米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的归属发生争议。该县国资委根据申请作出裁决:科达招待所归属于科成公司。达利公司不服向市国资委(位于该市乙区)申请复议。市国资委决定科达招待所归属于达利公司。科成公司不服起诉。本案由下列哪个人民法院管辖?()
A:甲县人民法院
B:乙区人民法院
C:甲县人民法院或乙区人民法院
D: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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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县政府将国有独资公司科达公司分立为科成公司和达利公司。后,科成公司和达利公司就原属科达公司的科达招待所(资产仅达20万元,其中包括300平米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的归属发生争议。该县国资委根据申请作出裁决:科达招待所归属于科成公司。达利公司不服向市国资委(位于该市乙区)申请复议。市国资委决定科达招待所归属于达利公司。科成公司不服起诉。本案由下列哪个人民法院管辖?()
A:甲县人民法院
B:乙区人民法院
C:甲县人民法院或乙区人民法院
D:市中级人民法院 -
位于市区的某企业2013年年初共计占用土地65000平方米,拥有的房产原值共计7500万元。其中房产原值为4500万元的办公楼占地43000平方米,房产原值为800万元的厂办招待所占地4000平方米,房产原值为2200万元的厂房占地8000平方米,企业厂区内道路及绿化用地8000平方米,厂区外公共绿化用地2000平方米。2013年6月25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一份,将招待所从7月1日起出租给其他单位使用,租期12个月,每月收取租金5万元。已知:城镇土地使用税年单位税额4元/平方米;当地政府规定的计算房产余值的扣除比例为20%。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该企业的招待所2013年应缴纳的房产税为()万元。
A、7.68
B、7.44
C、6
D、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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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1日起,张某承包一招待所,合同规定张某每月取得工资3500元,年终从企业所得税税后利润中上缴承包费50000元,其余经营成果归张某所有。2012年该招待所税后利润95000元,当年张某共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