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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定甲国一居民公司在某纳税年度中总所得100万元,其中来自居住国甲国的所得70万元,来自来源国乙国的所得为30万元。为简化起见,假定甲国实行全额累进税率,其中,应税所得61万元—80万元的适用税率为35%,81万元—100万元的适用税率为40%;来源国乙国实行30%的比例税率。现全部免税法和累进免税法计算该公司应向甲国缴纳多少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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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定甲国一居民公司在某纳税年度中总所得100万元,其中来自居住国甲国的所得70万元,来自来源国乙国的所得为30万元。为简化起见,假定甲国实行全额累进税率,其中,应税所得61万元—80万元的适用税率为35%,81万元—100万元的适用税率为40%;来源国乙国实行30%的比例税率。现全部免税法和累进免税法计算该公司应向甲国缴纳多少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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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定范本中规定,对常设机构的利润除了实行“法律适用规范”原则规范以外,还实行其他两条征税原则,可将其概括为()。
A、来源国对其在缔约国境内的全部利润征税
B、来源国只能对归属于常设机构的利润征税
C、来源国对利润按独立企业原则征税
D、来源国对利润按联属企业原则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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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关于国际税收和国际税法原则的表述,错误的是()。
A.单一课税原则和受益原则是国际税收问题谈判的出发点,是来源国和居民国税收管辖权分配的国际惯例B.国际税收中性原则可以从来源国和居住国两个角度进行衡量C.税收分享原则常用以调整由国际经济活动产生的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税收法律关系和国家之间的税收权益分配关系D.优先征税原则是国际税法原则之一 -
约翰逊与玛丽雅是一对美国夫妇,1999年9月1日来华。约翰逊开了家医疗诊所,玛丽雅在一所民办大学任英语教师。2000年3月,他们的儿子突患重病临时决定返回美国。约翰逊关闭诊所,玛丽雅辞去工作。夫妇俩于2000年4月10日离境,依中美双边税收协定,独立劳务所得应仅由其居住国课税,但劳务提供者在来源国设有经常从事独立劳务活动的固定基地,或一个历年内连续或累计停留183天以上者,来源国有权征税。对于非独立劳务所得双边税收协定一般规定来源国有权征税。以下选项错误的是、
A.约翰逊在华期间所得的收入为独立个人劳务所得,应由美国课税丨B.约翰逊在华期间所得的收人均应向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C.玛丽雅在华期间所取得的收人为非独立个人劳务所得D.玛丽雅在华期间所取得的收人均应向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
合伙人为个人时,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的五级(),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A.5%-35%;全额累进税率
B.5%-35%;超额累进税率
C.8%-25%;全额累进税率
D.8%-25%;超额累进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