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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逊与玛丽雅是一对美国夫妇,1999年9月1日来华。约翰逊开了家医疗诊所,玛丽雅在一所民办大学任英语教师。2000年3月,他们的儿子突患重病临时决定返回美国。约翰逊关闭诊所,玛丽雅辞去工作。夫妇俩于2000年4月10日离境,依中美双边税收协定,独立劳务所得应仅由其居住国课税,但劳务提供者在来源国设有经常从事独立劳务活动的固定基地,或一个历年内连续或累计停留183天以上者,来源国有权征税。对于非独立劳务所得双边税收协定一般规定来源国有权征税。以下选项错误的是、
A.约翰逊在华期间所得的收入为独立个人劳务所得,应由美国课税丨B.约翰逊在华期间所得的收人均应向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C.玛丽雅在华期间所取得的收人为非独立个人劳务所得D.玛丽雅在华期间所取得的收人均应向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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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对外签订的双边税收协定基本上采用了《联合国范本》。一般情况下,下列关于双边税收协定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在对非居民营业所得的征税上,一般采取连续六个月以上者才视为常设机构B.在预提税的限制税率上一般不超过10%C.独立个人劳务所得,如取得独立劳务所得的个人在来源国累计停留未超过183天者,一般由来源国征税D.采取税收饶让抵免原则
  • 《OECD范本》与《UN范本》在划分征税权上的不同之处是()。

    A、前者承认收入来源国拥有优先征税权,后者承认收入来源国拥有独占征税权

    B、前者主张居住国实行税收抵免法,后者主张居住国实行免税法

    C、前者主张扩大居民管辖权并限制地域管辖权,后者注重收入来源地管辖权

    D、前者主张扩大公民管辖权,后者主张扩大居民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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