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搜题 > 职业技能类 > 职称考试 > 问题详情
问题详情

下述哪些情形经依法批准,可使用农民集体用地?
A.某县双河自然村欲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用于兴办乡镇企业生产服装B.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欲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与当地一家外资企业兴办联营企业生产电子产品C.农村村民住宅建设D.青山镇某自然村欲兴建敬老院,用于全村70岁以上老人居住生活

相关标签: 自然村   总体规划  

未找到的试题在搜索页框底部可快速提交,在会员中心"提交的题"查看可解决状态。 收藏该题
查看答案

相关问题推荐

  • 从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来看,被认为是农村的标准范围()。

    A、自然村

    B、行政村

    C、乡镇以下

    D、县以下

  • 以下关于城中村认定的表述正确的是()。

    A、土地性质全部或大部分为集体所有的自然村

    B、常住人口户籍全部或大部分为农业户口的自然村

    C、常住人口全部或大部分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自然村

    D、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出具的相关函件中,项目名称中包含“城中村”

    E、在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立项)批复或者实施方案批复中,项目名称中包含“城中村”

  • 建筑场地的范围相当于厂区、居民小区和自然村或不小于()km2的平面面积。()

    A、0.5

    B、1.0

    C、2.0

    D、3.0

  • 实现绿洲的可持续发展应以什么为单元统一规划(  )

    A.流域为单元

    B.部门为单元

    C.行政区域为单元

    D.自然村为单元

联系客服 会员中心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