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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英与王力于2009年9月离婚,但继续同居生活。同居生活期间,于2010年10月生下儿子王同心,由二人共同抚养。2013年以后,金英与王力产生矛盾后分居,王同心与母金英共同生活,其间父亲王力未支付抚养费。2016年3月,儿子王同心诉至法院要求父亲支付抚养费。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王同心虽然不是王力的婚生子,但王力作为父亲应当负担王同心的抚养费

②因王同心与母亲金英生活在一起,所以应当由其母亲负担王同心的抚养费

③因儿子王同心不是由王力直接抚养,因此王力应该负担儿子全部的抚养费

④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王同心有权要求其父支付抚养费

A.①②   B.①④   C.③④   D.②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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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选题)判决离婚时,子女抚养费的金额的判定原则不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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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根据是否存在特殊情况,如子女残疾等

    D在经济状况变化引致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更改甚至免除抚养费的要求

  • 下列关于判决离婚时,子女抚养费金额判定原则的叙述中,错误的是()。

    A.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确定。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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