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风向甲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儿子陈亮支付赡养费,甲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陈亮每月向陈风支付300元赡养费,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2年后,因经常生病,陈风认为300元难以维持正常生活,又向甲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增加赡养费。对陈风的这一诉讼请求,甲区人民法院从程序上如何处理()
A.作为新案件,予以受理
B.按申请再审处理
C.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不予以受理
D.不予以受理,并告知陈风应与陈亮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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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大娘年老体弱,在甲县独居,一直由儿子赡养。近年来,王大娘感到儿子支付的赡养费无法满足生活需要,要求居住在乙县的女儿也支付赡养费,但女儿以没有义务为由拒绝支付。王大娘欲通过诉讼程序解决,但无力支付诉讼费用。如果王大娘寻求法律援助,她应当向( )提出申请。
A甲县法律援助中心
B乙县法律援助中心
C甲县人民法院
D乙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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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4月,黄小武起诉黄亮给付赡养费一案由D市C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确定黄亮每月给黄小武赡养费80元。1998年8月,黄小武又到D市C区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要求每月的赡养费增加到240元。对于黄小武的这一行为,D市C区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按通常的起诉行为看待,作为新案处理
B.按申请再审处理
C.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裁定不予受理
D.不予立案,并告知黄小武此事只能由他们双方自己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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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甲与被告甲一、甲二、甲三、甲四系父子关系。甲与甲一、甲二共同居住在甲所有的房屋四间。甲因与甲一发生矛盾,向某县法院起诉要求四被告每人每月给付赡养费维持生活,并愿意与四被告分割房产四间。法院适用简易程序通知甲和甲一、甲二共三人到庭,调解由甲一、甲二每月给付甲赡养费五十元,房产自行处理。由原告甲撤诉结案,没有制作调解书。本案处理是否妥当?简述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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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甲的父亲乙因病去世。甲与其母丙约定,甲每月向丙给付1000元以资赡养,条件是丙不得再嫁他人。2004年,丙再嫁于丁。甲大怒,遂以丙违反约定为由拒不给付赡养费。丙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判令甲继续给付赡养费。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甲向丙给付赡养费的义务()。
A、终止
B、不终止
C、相应减少
D、相应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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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某向其子索要赡养费,法院判决生效后,因物价上涨,柯某以增加赡养费为诉求向法院提交起诉状,法院应当( )。
A.裁定对柯某的起诉不予受理
B.裁定驳回柯某的起诉
C.对柯某起诉予以受理
D.判决驳回柯某的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