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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牌费

如果张小姐通过汽车金融公司进行贷款,则不需要缴纳()。
A.购置税
B.保险费
C.验车上牌费
D.抵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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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新车购置价投保车损险的机动车,其车损的保险金额包括()A:车价和上牌费
B:车价和运费
C:车价和购置税
D:车价和附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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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享贷是广汽汇理推出的附加贷服务,将贷款对象从车延伸到哪几类附加品()

A、购置税

B、上牌费

C、保险

D、精品

E、保养

F、延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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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企做市场营销的小郭,准备给自己买一辆车,因刚刚买了房,所以积蓄不够付车款。于是,小郭找到一位理财规划师。理财规划师建议小郭采用汽车消费贷款。小郭如果通过汽车金融公司进行贷款,下列()费用不需要缴纳。

A、购置费

B、保险费

C、验车上牌费

D、抵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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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A公司(一般纳税人)购买小汽车一台,购买不含税价格为10万元,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其注明的可抵扣进项税额为1.7万元,支付车辆购置税1万元,支付上牌费、检测费等0.02万元,提车回公司途中加油0.03万元。请问该小汽车的计税基础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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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2010年3月向某汽车贸易公司购买一辆排量为1.6升的小轿车作自用,支付含增值税价款234000元,代收的保险费2500元,送车费700元,上牌费1800元,均由某汽车贸易公司开具发票和有关收据。张某应纳车辆购置税()。

A.10213.68元

B.20427.35元

C.15320.51元

D.21642.0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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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用题干张小姐是某外企的市场部经理,年轻有为,收入可观。最近张小姐打算给自己添置一辆新车,但她前不久刚刚买了房,手中资金有限,一次付清车款有一定困难。针对这种情况,张小姐的理财规划师建议其通过贷款方式购车。根据案例回答53~59题。 如果张小姐通过汽车金融公司进行贷款,则不需要缴纳()。A:购置税B:保险费C:验车上牌费D:抵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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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2010年6月山西省某市政府召开的一次协调会议决定,在杏花区投放一批三轮车营运牌照,一是以拍卖的形式投放新车,二是对原来只允许在夜间营运的"夜市车"改发白天也可以营业的"白证",这两种车被车主们称为"新车"。2010年7月12日,山西省某市公安局和该市杏花区政府依据该市政府有关《协调会议纪要》精神对90辆人力三轮车以拍卖营运牌照的形式进行拍卖,拍卖成交价格分别从2万元至3万元不等,拍卖成交确认书注明拍卖的营运牌照有效期限4年。而有100辆“夜市车”车主在交纳了1万元上牌费、45元牌证费、50元缝布费、10元喷漆打印费、7元工本费、20元每月的管理费后,也终于实现了自己可以在太阳下蹬车赚钱的愿望。2010年11月7日,某市公安局和杏花区政府联合发布了《关于收回杏花区辖区的拍卖、原夜市客运人力三轮车的营运牌照的使用权的通告》,决定收回杏花区的所有新车营运牌照、行驶证、所有权证及车辆的通告。通告的内容是:“收回于2010年7月12日拍卖的为期四年的90辆客运人力三轮车和原夜市客运人力三轮车的营运牌照、行驶证、所有权证以及车辆,限车主于2010年12月1日17时之前将上述牌证及车辆送至交警大队非机动车辆管理所三轮车回收办公室。逾期不交的,所有牌证作废,并一律按照无牌人力三轮车取缔。”问题:1.市公安局和区政府收回新车牌证及车辆的行为可否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2.被收回新车牌照的人力三轮车车主能否为原告?为什么?3.人力三轮车车主应以谁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4.如果人力三轮车车主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如何确定?为什么?5.市政府的《协调会议纪要》可否设定行政许可?为什么?6.市公安局和区政府是否可以采用拍卖的方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为什么?7.法院应当作出何种判决?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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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三轮车车主不服行政机关收回人力三轮车牌证及车辆案

2009年6月,山西省某市政府召开的一次协调会议决定,在杏花区投放一批三轮车营运牌照:一是以拍卖的形式投放新车,二是对原来只允许在夜间营运的“夜市车”改发白天也可以营业的“白证”,这两种车被车主们称为“新车”。

2009年7月12日,山西省某市公安局和该市杏花区政府依据该市政府有关《协调会议纪要》精神对90辆人力三轮车以拍卖营运牌照的形式进行拍卖,拍卖成交价格分别从2万元至3万元不等,拍卖成交确认书注明拍卖的营运牌照有效期限4年。而有100辆“夜市车”车主在交纳了1万元上牌费、45元牌证费、50元缝布费、10元喷漆打印费、7元工本费、20元每月的管理费后,也终于实现了可以在太阳下蹬车赚钱的愿望。

2009年11月7日,某市公安局和杏花区政府联合发布了《关于收回杏花区辖区的拍卖、原夜市客运人力三轮车营运牌照的使用权的通告》,决定收回杏花区的所有新车营运牌照、行驶证、所有权证及车辆的通告。通告的内容是:“收回于2009年7月12日拍卖的为期4年的90辆客运人力三轮车和原夜市客运人力三轮车的营运牌照、行驶证、所有权证以及车辆,限车主于2009年12月1日17时之前将上述牌证及车辆送交至交警大队非机动车辆管理所三轮车回收办公室。逾期不交的,所有牌证作废,并一律按照无牌人力三轮车取缔。”

【问题】

1.根据市政府的《协调会议纪要》可否设定行政许可?

2.市公安局和区政府是否可以采用拍卖的方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3.市政府可否撤销市公安局和杏花区政府作出的行政许可?

4.若被收回新车牌照的人力三轮车车主欲先申请复议,谁是复议机关?

5.被收回新车牌照的人力三轮车车主可否对收回新车牌照及车辆的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6.若能提起行政诉讼,人力三轮车车主应以谁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7.被收回新车牌照的人力三轮车车主可否申请行政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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