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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1日晚9时20分,10余名统一着装的暴徒蒙面持刀在我国某城市火车站广场、售票厅等处砍杀无辜群众,截至2014年3月2日1时,暴力案件已造成28名群众遇难、113名群众受伤。该城市是()
A.A.昆明B.B.成都C.C.乌鲁木齐D.D.喀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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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铁路局车票实名制验证实施细则》(上铁客〔2015〕225号)规定:实行系统验证的车站,验证系统原则上应设置在车站的()。

    A、售票厅

    B、进站口

    C、候车室

    D、检票口

  • 秦有福诉A火车站公安派出所行政处罚案

    A区火车站公安局派出所对所辖火车站广场秩序进行管理,在广场的出入口告示“进入广场的车辆,请按指定位置停放,违者依法处罚”。广场内竖牌明示“摩托车、电动车、单车停放处”。2008年9月16日18时许,住在本市B区的秦有福、秦大伟(秦有福之子,12岁)二人驾驶一辆电动车径直驶入火车站广场,未于指定位置停车,而是停放在售票厅台阶下。二人到售票厅办理退票手续出来后,被值勤民警付强询问,但二人不理睬,驾车驶至广场出口处被保安拦住。付强出示工作证后,要求他们到车站派出所接受调查,遭其拒绝。于是付强对二人又推又打,欲将他们带回派出所处理。双方的扭打引起群众、旅客围观,阻塞火车站广场出口正常通行。

    派出所认为秦有福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当即对秦有福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秦有福提出异议,派出所工作人员威胁说:“再敢反抗,把你儿子也抓起来。”在派出所羁押期间,秦有福遭到工作人员的殴打,丧失了部分劳动能力。2008年10月20日,秦有福被释放,并于当天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认定派出所的拘留处罚违法并要求行政赔偿。一审法院维持了派出所的处罚决定。秦有福上诉到市中院,派出所辩称:行政拘留行为是依法行使职权,不承担责任。

    【问题】

    1.本案的被告是谁?

    2.哪些法院对此案享有管辖权?

    3.秦有福能否以秦大伟为担保人申请行政拘留的暂缓执行?

    4.秦有福因行政拘留而遭受的损失能否得到行政赔偿?赔偿义务机关是谁?

    5.对于秦有福的人身损害,赔偿义务机关应按何种赔偿标准进行赔偿?

    6.若一审判决遗漏了秦有福的行政赔偿请求,二审法院应如何处理?

  • 2014年3月1日晚9时20分,10余名统一着装的暴徒蒙面持刀在我国某城市火车站广场、售票厅等处砍杀无辜群众,截至2014年3月2日1时,暴力案件已造成28名群众遇难、113名群众受伤。该城市是()
    A.A.昆明B.B.成都C.C.乌鲁木齐D.D.喀什
  • 根据《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规范》,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所在地主要车站、站房规模和发送量较大的车站()设咨询服务台。

    A、售票厅内

    B、进站口外

    C、候车室内

    D、出站口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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