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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下面是两位同学的一次交谈。学生A:你知道吗?前两天在学习英语语法时,我感觉很简单,这似乎与我中文语法学得好有极大的关系。学生B:你这么一说,我也想起来了。我当时几何学得很好,后来学习立体几何时就简单多了。嗯(若有所思),看来不同知识间还是有很大联系的呀。学生A:是啊,不光书本知识学习是这样。我学弹琴的时候也有这种感觉。我会弹电子琴,现在学钢琴学得也比较快。学生B:可有时候也不一样。上周末骑邻居王大爷家的三轮车玩,我以为我会骑自行车,学起来应该比较快。可没想到不是这样,怎么骑也骑不好,总是往一边歪。看来会骑自行车反而影响了学骑三轮车。真奇怪!学生A:挺有意思,看来学习还是很奇妙的。问题:(1)请分析材料中两位同学谈话中涉及的学习原理。(2)教师应该如何利用这一原理促进学生的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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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情:2010年6月山西省某市政府召开的一次协调会议决定,在杏花区投放一批三轮车营运牌照,一是以拍卖的形式投放新车,二是对原来只允许在夜间营运的"夜市车"改发白天也可以营业的"白证",这两种车被车主们称为"新车"。2010年7月12日,山西省某市公安局和该市杏花区政府依据该市政府有关《协调会议纪要》精神对90辆人力三轮车以拍卖营运牌照的形式进行拍卖,拍卖成交价格分别从2万元至3万元不等,拍卖成交确认书注明拍卖的营运牌照有效期限4年。而有100辆“夜市车”车主在交纳了1万元上牌费、45元牌证费、50元缝布费、10元喷漆打印费、7元工本费、20元每月的管理费后,也终于实现了自己可以在太阳下蹬车赚钱的愿望。2010年11月7日,某市公安局和杏花区政府联合发布了《关于收回杏花区辖区的拍卖、原夜市客运人力三轮车的营运牌照的使用权的通告》,决定收回杏花区的所有新车营运牌照、行驶证、所有权证及车辆的通告。通告的内容是:“收回于2010年7月12日拍卖的为期四年的90辆客运人力三轮车和原夜市客运人力三轮车的营运牌照、行驶证、所有权证以及车辆,限车主于2010年12月1日17时之前将上述牌证及车辆送至交警大队非机动车辆管理所三轮车回收办公室。逾期不交的,所有牌证作废,并一律按照无牌人力三轮车取缔。”问题:1.市公安局和区政府收回新车牌证及车辆的行为可否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2.被收回新车牌照的人力三轮车车主能否为原告?为什么?3.人力三轮车车主应以谁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4.如果人力三轮车车主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如何确定?为什么?5.市政府的《协调会议纪要》可否设定行政许可?为什么?6.市公安局和区政府是否可以采用拍卖的方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为什么?7.法院应当作出何种判决?为什么?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城市中心区域的道路交通情况,对进入城市中心区域的____进行限制,限制内容经过听证后决定并公布。
    A:大型货车、摩托车
    B:摩托车人力三轮车
    C:大型货车、摩托车、人力三轮车、机动三轮车
    D:机动三轮车

  • 根据《爆破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运输爆破器材可以使用()

    A、机动三轮车

    B、竹筏

    C、火车

    D、人力三轮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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