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时期,中央司法机构由大理寺、刑部、御史台组成,一般而言,三部分独自行使职权,遇到特别重大的案件,()联合主持审判,称为“三司推事”。
A、大理寺卿
B、刑部尚书
C、御史中丞
D、左都御史
以下元朝制度说法不正确的是()
A、设中书省
B、设枢密院
C、设御史台
D、御史台负责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