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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宾服务被称为宾馆的门面,门童的言谈举止,决定着客人对宾馆的第一印象。一般而言,门童为男性,若以女性取而代之则称为礼仪小姐。请问,礼仪小姐上岗时,对仪表服饰有什么特殊要求()

A、着装要简约、得体

B、可以化淡妆

C、可以佩戴首饰

D、可穿特制的旗袍,但切勿开衩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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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迎宾服务被称为宾馆的门面,门童的言谈举止,决定着客人对宾馆的第一印象。一般而言,门童为男性,若以女性取而代之则称为礼仪小姐。请问,礼仪小姐上岗时,对仪表服饰有什么特殊要求()

    A、着装要简约、得体

    B、可以化淡妆

    C、可以佩戴首饰

    D、可穿特制的旗袍,但切勿开衩过高

  • 某酒店于去年7月5日与杨某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合同规定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每月工资人民币850元,试用期满后每月1000元。当地规定的服务业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900元。杨某从去年7月5日至10月8日一直在酒店上班,按规定提供了正常服务。

    10月9日,杨某看到另一家宾馆招收女服务员,月工资为1200元,奖金另发。10月20日,杨某等5名礼仪小姐向酒店人事部提出辞职申请,并要求酒店补付所欠工资。人事部经理当场拒绝并报至总经理高某,高某认为杨某等人故意拆台,决定不支付9月份工资。杨某不服,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请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对本案件进行剖析。

    1)本案涉及试用期内员工工资待遇和择业自主权的法律问题。

    2)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无须说明理由或者承担赔偿责任。在本案中,杨某等人在试用期内提出辞职应受法律保护,该酒店以不发工资为要挟要求员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与法律相违背。

    3)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没有规定最低工资适用的排除范围。只要是在法定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劳动者,其工资待遇都受最低工资制度的保护。本案中,杨某等人在法定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该酒店给付的工资低于当地服务业最低工资标准,与法律相违背,应予补付。

    4)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本案例中,该酒店有义务向杨某等人支付其应得的工资。

  • 《在隆重的颁奖仪式上》。 在某市一次地方和驻军联合召开的表彰大会上,颁奖仪式正在进行。盛装的礼仪小姐在热烈的乐曲声中鱼贯出场,手捧奖品交给在主席台前排就座的领导同志准备颁奖。不知是太紧张还是太疏忽,有一位小姐竟然没有紧跟上,把应交给前面的一个部队首长的奖品,递给了下一个位置的地方领导人。而排在队伍末尾的礼仪小姐却为送不出奖品而惊慌失措,逃回后台。手上没有奖品的部队首长左顾右盼,未见礼仪小姐再送奖品,此时上台领奖的人已经登台,首长急得面红耳赤,最后干脆离席退场。由于少了一位颁奖人,领奖的人上台后,发觉没人给自己颁奖,只好尴尬地跑下台。而由于原定的颁奖顺序被打乱,领导们手拿奖品却找不到该来领奖的人。一时间,你问我,我问他,你跟我换位置,他和我换奖品,主席台上一片混乱,表彰会应有的庄严、隆重、热烈的气氛,被这个小差错一扫而空,引起台下群众议论纷纷,责骂会议工作人员水平太低。虽然事后地方领导和会议工作人员一再向那位部队首长道歉,但此事造成的影响都给双方心里留下了一个阴影。就案例《在隆重的颁奖仪式上》分析:会议工作人员为何遭骂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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