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搜题 > 学历教育 > 学历其他 > 问题详情
问题详情

为评价甲饮料厂采用的新包装对其销量的影响,特采用实验组与对照组前后对比实验进行调查。采用新包装前后的销量分别为5000箱和6000箱,以符合可比条件的乙饮料厂作为对照组,相应量分别为3950箱和4650箱,则实际效果为()箱。

A、1000

B、700

C、300

D、-3000

相关标签: 对照组   饮料厂   实验组  

未找到的试题在搜索页框底部可快速提交,在会员中心"提交的题"查看可解决状态。 收藏该题
查看答案

相关问题推荐

  • 运用实验法搜集数据时(  )。[2014年、2013年中级真题]

    A、实验组和对照组应该是相关的

    B、实验组和对照组应该是匹配的

    C、实验组和对照组应该是无关的

    D、实验组和对照组应该是独立的

  • 效果指数的计算公式为

    A.对照组发病率-实验组发病率/对照组发病率×100%

    B.照组发病率/实验组发病率

    C.对照组发病率-实验组发病率/实验组发病率×100%

    D.实验组发病率/对照组发病率

    E.实验组发病率-对照组发病率/对照组发病率×100%

  • (五)

    “道泉”是某市啤酒厂使用在啤酒上的注册商标,多年来深受消费者喜爱。后该市某饮料厂在啤酒厂并不知晓的情况下,将“道泉”商标用在其生产的饮料上销售,啤酒厂知道后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举报,认为饮料厂侵犯了自己的商标专用权,饮料厂则认为“道泉”是注册在啤酒上的商标,在饮料上使用并不构成侵权。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97.本案中,“道泉”作为注册商标,属于()。

    A.文字商标

    B.组合商标

    C.商品商标

    D.服务商标

  • 致癌试验中应设立几种对照组(  )。

    A、不设对照组

    B、溶剂对照组

    C、阳性对照组

    D、阴性对照组

    E、B、C、D都应设立

  • 陈雄是广州市城镇居民户,1986年4月1日到光明饮料厂工作。陈雄入职后,光明饮料厂一直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1999提7月,光明饮料厂在为隐雄办理社会保险手续时,将陈雄参加工作的时间写成1998年7月,并把陈雄的职工性质归类为临时工,根据光明饮料厂提供的材料,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便将陈雄列入外地临时工的类别,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日期从1998年7月开始。2000年11月15日,被诉人以“厂经营情况变更”为由书面通知陈雄解除劳动关系。陈雄对光明饮料厂未为其缴纳1998年7月前的社会养老保险费的做法不服,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光明饮料厂补缴其1998年7月前的社会养老保险费,并赔偿其失业后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造成损失。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审理后认为:申诉人在职期间,虽然被诉人(光明饮料厂)一直未与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但双方存在事劳动关系,被诉人在1999年7月为申诉人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时,擅自更改申诉人城市居民的身份,将申诉人列入外地临时工的类别。同时,由于被诉人未为申诉人参加社会失业保险,造成申诉人失业后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经调解无效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裁决被诉人为申诉人补办1986年4月至1998年6月的社会养老保险手续。赔偿申诉人失业保险待遇损失4400元。在此案例中,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是否正确?为什么?

联系客服 会员中心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