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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系计算机网络工程师,经与同事沈某商量,二人申请成立一家公司,在公司成立之后又抽逃出资,使用自行购置的证券、期货、计算机网络工程设备,搭建内部计算机局域网,由卫星接收设备接收股票行情信息,以虚假宣传、高比例融资等手段吸引众多投资者到该公司进行“股票”交易,采取虚假模拟交易的方式骗取股民资金达200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李某和沈某是共同犯罪
B、二人构成虚假出资罪
C、二人构成集资诈骗罪
D、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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