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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题:2014年1月1日,张某与其所在的事业单位签订承包经营合同经营招待所。2014年招待所实现承包经营利润150000元(含张某工资),按合同规定张某每年应上缴承包费30000元。清计算张某2014年应纳个人所得税。

相关标签: 招待所   承包费   个人所得税   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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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位于市区的某企业2013年年初共计占用土地65000平方米,拥有的房产原值共计7500万元。其中房产原值为4500万元的办公楼占地43000平方米,房产原值为800万元的厂办招待所占地4000平方米,房产原值为2200万元的厂房占地8000平方米,企业厂区内道路及绿化用地8000平方米,厂区外公共绿化用地2000平方米。2013年6月25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一份,将招待所从7月1日起出租给其他单位使用,租期12个月,每月收取租金5万元。已知:城镇土地使用税年单位税额4元/平方米;当地政府规定的计算房产余值的扣除比例为20%。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该企业的招待所2013年应缴纳的房产税为()万元。

    A、7.68

    B、7.44

    C、6

    D、3.6

  • 关于承包人或承租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承包人或承租人按照规定的条件,可以成为纳税人。

    B、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出租人上缴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人或者承租人,应当就其上缴的承包费或租金纳税。

    C、承包人或承租人应当自承包或承租之日起30日内将有关情况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D、承包人或承租人不向税务机关报告有关情况的,与发包人或者出租人承担纳税的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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