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搜题 > 职业技能类 > 职称考试 > 问题详情
问题详情

某公司人力资源部培训项目主管小王,正在为编制下一年度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培训计划做前期的准备工作。当他翻阅到一份由中介公司提供的年度培训评估报告时,有一段评语引起了他的关注:“在中高层管理、技术类人员的培训中,普遍存在着培训方法过于单一、缺乏针对性等问题,没有让每一位受训者都能积极地参与培训,在培训过程中相互交流启迪,激发创造性思维……”由此,小王很受启发,心想“在明年的中离层人员培训计划中,一定要针对不同的培训内容,对培训方法作出具体的规定。如提倡采用案例分析法、头脑风暴法、模拟训练法等方法,鼓励受训者积极参与培训。”

请结合本案例,分析说明头脑风暴法的操作程序。(18分)

答,头脑风暴法的操作程序如下:

(1)准备阶段。教师应事先对所议问题进行一定的研究,设定解决问题所要达到的目标。同时,选定参加会议人员,一般以5~10人为宜,不宜太多。然后将会议的时间、地点、所要解决的问题等事宜一并提前通知与会人员,让大家做好充分的准备。(3分)

(2)热身阶段。这个阶段的目的是创造一种自由、宽松、祥和的氛围,使大家得以放松,进入一种无拘无束的状态。主持人宣布开会后,先说明会议的规则,然后随便谈点有趣的话题或问题,让大家的思维处于轻松和活跃的境界。(3分)

(3)明确问题。主持人简要地介绍有待解决的问题。作为启发思想的开端,教师通常要给受训者10~15分钟的时间进行头脑风暴。(3分)

(4)记录参加者的思想。为了使大家能够具有新角度、新思维,主持人或书记员要记录大家的发言,并对发言记录进行整理。通过记录的整理和归纳,找出富有创意的见解,以及具有启发性的表述,供下一步畅谈时参考。(3分)

(5)畅谈阶段。畅谈阶段是头脑风暴法的创意阶段。为了使大家能够畅所欲言,需要制订的规则是:第一,不要私下交谈,以免分散注意力;第二,不妨碍他人发言,每人只谈自己的想法;第三,发表见解时要简单明了,一次发言只谈一种见解。主持人首先要向大家宣布这些规则,随后引导大家自由发言,自由想象,使彼此相互启发,相互补充,真正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畅所欲言,然后将会议发言记录进行整理。(3分>

(6)解决问题。在综合大家的意见后,将大家的想法整理成若干方案,经过多次反复比较和优中择优,最后确定1~3个最佳方案,进而提出最终解决问题的可行性方案。(3分)

未找到的试题在搜索页框底部可快速提交,在会员中心"提交的题"查看可解决状态。 收藏该题
查看答案

相关问题推荐

  • 简述绩效改进的方法与策略。(15分)

    答:(1)绩效改进的方法包括如下几种:

    ①分析工作绩效的差距。其具体方法有:目标比较法、水平比较法、横向比较法。(4分)

    ②查明产生差距的原因:员工的工作行为和工作表现、企业外部环境、企业内部因素等。(2分)

    (2)绩效改进的策略有如下几种:

    ①预防性策略与制止性策略。(2分)

    ②正向激励策略与负向激励策略。(2分)为保障激励策略的有效性,应体现以下原则:及时性、同一性、预告性与开发性原则。(3分)

    ③组织变革策略与人事调整策略。(2分)

  • 劳动定员标准由几大要素构成?行业定员标准包括哪些内容?(16分)

    劳动定员标准由以下三大要素构成:

    (1)概述。这一部分应由封面、目次、前言、首页等要素构成。(2分)

    (2)标准正文。它由一般要素和技术要素构成。(2分)

    (3)补充。这一部分包括提示的附录、脚注、条文注、表注、图注等内容。(2分)

    从标准的具体内容上看,一般来说,行业定员标准应包括:

    (1)企业管理体制以及机构设置的基本要求和规范,按照不同生产能力和生产规模,提出年实物劳动生产率和全员劳动生产率的原则要求,规定出编制总额以及各类人员员额控制幅度;(2分)

    (2)根据不同生产类型和生产环境、条件,提出不同规模企业各类人员比例控制幅度;(1分)

    (3)规定各类人员划分的方法和标准;(1分)

    (4)对本标准涉及的新术语给出确切定义;(1分)

    (5)企业各工种、岗位的划分,其名称、代号、工作程序、范围、职责和要求;(1分)

    (6)各工种、工序的工艺流程及作业要求;(1分)

    (7)采用的典型设备与技术条件;(1分)

    (8)用人的数量与质量要求;(1分)

    (9)人员任职的国家职业资格标准(等级)。(1分)

  • 简述制定具体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基本程序。(15分)

    答:(1)概括说明建立本项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原因,在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即在企业单位中加强人为资源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2分)

    (2)对负责本项人力资源管理的机构设置、职责范围、业务分工,以及各级参与本项人力资源管理活动的人员的责任、权限、义务和要求作出具体的规定。(2分)

    (3)明确规定本项人力资源管理的目标、程序和步骤,以及具体实施过程中应当遵守的基本原则。(1分)

    (4)说明本项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设计的依据和基本原理,对采用数据采集、汇总整理、信息传递的形式和方法,以及具体的指标和标准等作出简要、确切的解释和说明。(2分)

    (5)详细规定本项人力资源管理活动的类别、层次和期限(如何时提出计划,何时确定计划,何时开始实施,何时具体检查,何时反馈汇总,何时总结上报等)。(2分)

    (6)对本项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中所使用的报表格式、量表、统计口径、填写方法、文字撰写和上报期限等提出具体的要求。(1分)

    (7)对本项人力资源管理活动的结果应用原则和要求,以及与之配套的规章制度(如薪酬奖励、人事调整、晋升培训等)的贯彻实施作出明确规定。(2分)

    (8)对各个职能和业务部门本项人力资源管理活动的年度总结、表彰活动和要求作出原则规定。(1分)

    (9)对本项人力资源管理活动中员工的权利与义务、具体程序和管理办法作出明确详细的规定。(1分)

    (10)对本项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解释、实施和修改等其他有关问题作出必要的说明。(1分)

  • 2010年10月8日,于某通过招工考试被录用为某商场营业员,双方当事人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聘用期3年,并明确试用期从2010年10月10日开始。于某上岗后,工作表现不错,得到主管和同事的一致好评。

    2011年5月初该商场又从社会公开招聘女营业员50名。2011年7月7日,商场同时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聘了30名女营业员,于某也接到了商场人事部的解聘通知。当日下午,于某到商场人事部质询,人事部负责人出示了2010年10月招聘女营业员的广告,其中规定,应聘者身高应在165厘米以上。于某身高只有160厘米,但在笔试和面试时表现都非常出色,当时商场开业在即,怕一时招不到合适人选,因此决定录用于某为营业员。于某不服,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要求用人单位履行原劳动合同。请结合本案例进行评析。(17分)

    答:《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分)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2分)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2分)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2分)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2分)

    (6)劳动合同期满。(2分)

    本案例中,该商场提出的解除与于某劳动合同的理由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故是违法的。于某可以就此申请劳动仲裁。(5分)

  • 某企业向社会招聘一名销售主管,粱先生前往应聘,双方协商洽谈中,粱先生向企业提交了以往在多个企业担任过销售主管的书面材料。企业对粱先生的工作经历相当满意,于是双方协商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规定:企业聘用梁先生为销售主管,试用期3个月;梁先生全权负责企业销售业务,并对销售部人员的聘用享有决定权。劳动合同签订后,企业即要求粱先生上班工作。

    两个月以后,该企业经过调查发现,梁先生所说的在多个企业担任过销售主管纯属虚构。为了避免梁先生继续工作可能产生的问题,企业当即作出了与梁先生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双方因此发生劳动争议。

    请结合本案例,对本案的焦点、企业作出决定的合法性以及争议处理作出分析说明。(18分)

    答:(1)本案的焦点。企业在录用梁先生两个月后,经调查发现梁先生在应聘时提供的书面材料(即在多个企业担任过销售主管的工作经历)纯属虚构,企业是否可以因此解除梁先生的劳动合同。(4分)

    (2)企业作出的决定是合法的。《劳动合同法》第26条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该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3分)

    本案中,粱先生虚构工作经历的做法显然属于欺诈行为,使企业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因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6条规定,粱先生同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属于无效合同。(3分)

    另外,《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因本法第26条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和粱先生的劳动合同。综上所述,企业当即作出与粱先生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是含法的。(4分)

    (3)争议处理。鉴于粱先生的过错,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该企业可以随时解除与粱先生的劳动合同,不需支付经济补偿。另外,粱先生在职期间,若企业给梁先生支付过专项技术培训费用的,还可以追诉粱先生按服务协议约定,支付出资培训违约金。(4分)

联系客服 会员中心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