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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拿马籍货轮“安达号”承运一批运往中国的货物,中途停靠韩国。“安达号”在韩国停靠卸载同船装运的其他货物时与利比里亚籍“百利号”相碰。“安达号”受损但能继续航行,并得知“百利号”最后的目的港也是中国港口。“安达号”继续航行至中国港口卸货并在中国某海事法院起诉“百利号”,要求其赔偿碰撞损失。依照我国法律,该法院处理该争议应适用下列哪一国法律? A:中国法律,因为本案两船国籍不同,应适用法院地法处理争议B:巴拿马法律,因为它是本案原告船舶的国籍国C:利比里亚法律,因为它是本案被告船舶的国籍国D:韩国法律,因为韩国是侵权行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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