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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成文为社会闲散人员。一日,其与女朋友吵架后,一人在酒吧喝酒。酒过三巡后,张想到自己年过三十却一事无成,女朋友也看不起自己,心中颇为失落。他无意中发现酒吧内一女子穿戴奢华、出手阔绰,顿生歹念。见女子一人离开酒吧,张成文便偷拿了酒吧的水果刀后尾随其后。当女子走到一花园时,张成文见四下无人,就冲上去拽过女子的皮包就跑,女子见有人抢了自己的包,于是大声呼喊。路人郑某见状,连忙追赶张成文,当追到路口处时,出现一壮男,站在路中,手持木棒。郑某心想一定是张的同伙,遂捡起地上的砖头,将该男子砸倒在地,造成该男子重伤(事后查明该男子并不认识张成文)。张成文趁机逃跑。4个月后,张成文被抓获归案。张母心疼儿子,于是四处找人帮忙将儿子捞出来。张母找到其好友宋某(其丈夫为司法局副局长),希望其能伸出援手。宋某说这事不难,就是得钱用到位,因为要打点一下相关的人。张母说,钱不是问题。于是,张母给宋某40万元,其中20万元给宋某,20万元用于打点。后宋某找到检察官胡某,使得张成文的案子没有被提起公诉。

问题:

1.张成文抢包的行为应怎样认定?

2.对于郑某将壮男砸倒的行为,应怎样看待?

3.张母、宋某、胡某的行为应如何分析?

4.如果张成文6年前曾因恐怖活动犯罪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则张成文是否构成累犯?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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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某、关某交通肇事案

    被告人:张某,男,28岁,司机。被告人:关某,女,26岁,农民,张某之妻。2009年10月12日早晨,天还未亮,被告人张某驾驶自家运货卡车,从天津市区送完货返回,因车灯不亮,张某之妻关某在驾驶室帮助丈夫监视路面情况。6点20分左右,当车沿宝平公路行驶时,遇上学的学生刘某、黄某骑自行车横穿公路,张某因犯困打盹未发现,卡车将刘某、黄某当场撞倒。被告人张某见状赶忙踩刹车将车停住,并下车观察。结果发现,刘某已经没有呼吸,而黄某尚在呻吟。此时,关某说:“现在没人,赶紧跑。要是被抓住,不但要坐牢,还要倾家荡产。”张某闻听此言后,遂又驾车逃离了现场。后经查.刘某被撞之后已当场死亡。黄某因失血过多,未能得到及时救治而死亡。

    【问题】

    1.张某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2.关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并说明理由。若关某未指使张某逃逸而是在张某驾驶车辆时指使其违章驾驶,因而发生交通事故,关某对此是否负刑事责任?

    3.若张某在将刘某、黄某撞倒并停车观察后,曾决定将刘某、黄某送往医院救治,但在驶往医院的过程中,关某提出:“还是别往医院送了,送到医院肯定就会被人发现。这样我们不但要坐牢,还要支付没底的医药费。”于是,张某遂将车驶往郊区,途中张某、关某一起将刘某、黄某抬下车扔到距马路300米开外的田野里,然后驾车逃走,致使黄某因失血过多,未能得到及时救治而死亡。问此时张某、关某构成何罪?

    4.假如张某的卡车坏了,他拦一辆出租车带黄某去医院,行至半路,张某又后悔了,他让出租车司机停车,说要去附近的家里拿钱,而后一去不返。出租车司机等了一会儿,怕自己担责任,就把受伤的黄某放到路边,自己开车离去。后黄某因失血过多未能得到及时救治而死亡。此出租车司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5.如果张某肇事后明知被害人被拖挂在车下,为逃逸不顾被害人生死,将被害人拖挂致伤残,张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6.如果张某在交通肇事后,为了逃逸而高速驾驶又连续撞死、撞伤不特定的多人,对此应如何处理?

    7.如果张某是一工厂的司机,在工厂仓库内倒车时因注意力不集中将另一名工人撞死,张某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 赵某抢劫毒品、贩卖毒品案

    被告人:赵某,男,30岁,无业。被告人:王某,男,15岁,无业。被告人:洪某,男,31岁,无业。赵某2001年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3年有期徒刑。2004年赵某刑满释放。之后,赵某染上毒瘾。因一直没有正当工作,赵某总是处于吃了上顿断下顿的状况。2010年的某日,赵某听说毒贩洪某新进了一批海洛因,便起了“黑吃黑”的念头。当晚,赵携带其购买的仿真枪一支,潜入洪某住处。入夜后,洪某回家。一进门,赵某即用仿真枪抵住洪某脑袋,对洪某说:“听说你新吃进了一批白粉。见者有份,也给我分点。”洪某一听赶忙说:“有事好商量。如果大哥喜欢那东西,小弟我悉数奉上,孝敬大哥就是。”后洪某打开保险柜,从里面拿出一包“白粉”(约有250克重)交给赵某。见“白粉”顺利到、手,赵某便离去。

    回到住处后,赵某打开抢来的“白粉”一尝,即大呼上当,原来洪某早就担心有一天被同道抢劫,一直用头痛粉冒充海洛因备用,他交给赵某的只是一包头痛粉而已。赵某眼见发财梦将破,心有不甘,遂又生-计。他连夜将其手下马仔王某叫来,对王某说:“你不是一直想发大财吗?现在机会来了。这玩意儿是白色黄金,值大钱了,你帮我出去卖,卖到钱分你三成。”王某一听大喜,满口答应。二人遂将“海洛因”分成若干小包。接下来的几天,王某天天出去推销。到案发时,已卖出“海洛因”近20克。公安机关另查明,洪某曾让王某帮其出售真的海洛因50多克。

    【问题】

    1.赵某强行从洪某处取得假毒品的行为构成何罪?赵某的上述行为处于犯罪的何种停止形态?为什么?

    2.就赵某让王某贩卖假毒品这一行为,赵某构成何罪?

    3.王某帮助赵某贩卖假毒品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若构成,构成何罪?为什么?若否,说明理由。

    4.赵某与王某是否构成共同犯罪?为什么?

    5.如赵某的上述行为构成犯罪,则赵某是否具有法定的从重处罚情节,为什么?

    6.在本案中,对王某的行为应如何处罚(仅要求回答处罚原则)?

    7.公安机关查明的洪某曾让王某帮其出售真的海洛因50多克的行为构成何罪?应如何处罚?

  • 郑某故意杀人等罪

    郑某,男,36岁,中国人。

    事实一:郑某作为我国驻某国领事馆的一名雇员,主要工作是负责搬运外国官员、代表团成员的行李,2012年12月期间多次盗窃该驻在国首都机场行李处的行李,陆续窃得大量外币现钞,以及手表、数码相机等,总计人民币约12万元。

    事实二:郑某一直游手好闲,吃喝玩乐,债主很多。2012年10月,郑某在许某向其讨要14万元欠款时与许某发生争执,拔刀将许某刺死,翻查许某衣袋,拿走自己所写的14万元借条,另外搜取5千元现金,信用卡一张,内有8万元存款,3万元的现金支票一张以及潘某写给许某的借据,借款为10万元,梁某写给许某的借据,借款为5万元。

    随后,郑某持信用卡消费4万元,持许某的身份证等到银行将现金支票3万元提出。几天后郑某想起还手握许某对潘某和梁某的2张借条。于是郑某联系潘某,声称自己是许某雇来收取这10万元债的打手,如果潘某不还钱的话将要潘某好看,潘某害怕于是还上10万元。之后郑某又联系梁某,但因为郑梁2人是朋友,所以郑某当着梁某的面把借条撕了,梁某给郑某5000元作为感谢。

    郑某被抓获归案后,除如实交代上述事实外,

    还交代大约在半年前曾经偶然遇到丙停车未熄火,就乘丙不注意时将车开走(该车估价18万元)。本想开至外地卖掉,到郊区后,郑某翻看车内财物,发现有警官证和手枪一支,感到害怕,于是又将车开回原处。另查明,郑某曾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于3年前被假释,郑某杀死许某时尚在假释考验期内。

    【问题】

    1.根据事实一,郑某所犯之罪是否由我国管辖?

    2.根据事实二,郑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3.根据事实二,郑某盗窃汽车的行为是否成立犯罪中止?

    4.根据事实二,郑某的假释考验期限是多少年,假释考验期内又犯新罪应如何处罚?

    5.根据事实二,郑某有哪些量刑情节?

  • 刘某、王某走私假币案刘某(男,40岁)与王某(男,15岁)系叔侄,2010年3月17日,两人共谋通过采取谎报玩具配件进关的方法来走私假币,面值共达15万元左右。为了加强防备,两人在国外从不法分子手中各购买了手枪2支、子弹50发,并请韩某的渔船为其提供运输。王某骗韩某运输的是香烟,韩某有疑但也没多问。运输假币的渔船刚一到岸,即被海关缉私人员发现,刘某和王某持枪将缉私人员打成重伤后逃逸。2010年4月1日刘某与王某上岸后,在乘坐出租车时告诉出租车司机朱某走私假币的实情,朱某表示愿意以1:4的比率购买3万元的假币。随后朱某经朋友介绍,以2万元假币从冯某那儿换得一台联想笔记本电脑,以5000元假币骗购摩托车一辆。刘某与王某急欲将假币脱手,以被人以10万元假币诈骗而欲将假币出售之名联系到A工商银行出纳金某,金某以1:4的比率先后购买了假币10万元,并趁工作之机将这10万元假币全部换成了真币。黄某从金某那儿得知王某出售假币的事情,也欲参与,遂以相同比率从王某处购得假币2万元,事后则携带假币坐火车回乡,在车上与朋友***时以假币来交赌债,被人揭发,遂被乘警抓获。

    【问题】

    1.刘某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应当如何处罚?

    2.王某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应当如何处罚?

    3.韩某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应当如何处罚?

    4.朱某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

    5.金某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

    6.若刘某和王某两人在出售假币后要求金某为其提供资金账户来转账,金某同意,则金某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 张三到姐姐家玩,提出要带外甥即被害人赵某(男,9周岁)去附近水库游泳。赵某的母亲即张三的姐姐告诉张三,赵某不会游泳,叮嘱张三要照看好赵某。张三带赵某到达水库,租了2个救生圈,2人一起下水游泳约1小时,而后一起上岸休息。休息片刻后,赵某提出再次下水,张三开始不允许,经赵某再三要求后表示同意。赵某带一个救生圈下水,张三则在岸上抽烟并与人闲谈,没有照看赵某。赵某下水游泳不久,因救生圈脱落而沉入水中,岸上的人发现后,喊叫起来,张三一看,急忙下水施救,但已寻找不到人,后赵某从水中浮出,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诊断赵某系溺水死亡。后张三被抓获。张三归案后,又主动交代,2008年6月的某一天,当他翻晒自家草垛时,曾一铁叉戳在躲在麦草堆里睡觉的一流浪汉的胸部,当他发现流浪汉呻吟呼救后,立即放下手中铁叉后退几步。他为了逃避责任,从流浪汉身上拔下铁叉便走,后流浪汉被过路人发现并送往医院,由于医护人员过失,未予以及时抢救,而失血过多身亡。在逃逸过程中,张三发现自家院墙边上有人影闪动,疑是邻居丁发现了自己的行为,于是举起铁叉就朝那边刺去。后来张三才发现原来自己刺中的是一条狗。

    问题:

    1.对赵某的死亡,张三是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为什么?

    2.对赵某死亡的结果,张三在主观方面具有何种罪过形式?

    3.如果当天张三除了带赵某外,还带了自己的孩子张小某,赵某和张小某同时溺水,张三发现后下水救人,但由于水库太大,张三救上离岸近的张小某后,而由于赵某离岸较远,当张三再行施救时赵某已经沉入水底。请问张三对赵某的死亡结果是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为什么?

    4.张三一叉刺中流浪汉的胸部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张三的行为与流浪汉的死亡是否有因果关系?

    5.对流浪汉死亡结果,张三主观上持何种心理态度?是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如是,构成何罪?如否,说明理由。

    6.对于刺中狗的行为,张三是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为什么?

    7.如果张三在逃逸过程中看到人影闪动,疑是曾与自己结仇的吴某,想到一不做二不休,干脆把吴某也杀了,就举起叉朝那边刺去,但是事后才发现,当天被刺死的并不是吴某,而是邻村与张三无冤无仇的何某,那么张三是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为什么?

    8.如果张三曾经在郊外看见类似狗的东西,想杀来吃,没有做仔细的辨认,就一刀刺下去,那时才发现刺中的是人,并且由于刺中要害,导致受害者当场死亡。张三对于自己的行为是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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