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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A、教育部关于个人举办幼儿园的规定

B、钟村乡实施计划生育办法

C、海珠区人民政府关于出租屋登记办法

D、广州市人民政府颁布规章

此题为多项选择题。

相关标签: 行政复议   出租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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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下列关于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人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

    A、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B、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为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理申请行政复议

    C、无国籍人不得成为税务行政复议的申请人

    D、合伙企业申请行政复议的,由合伙人共同申请行政复议

    E、同一行政复议案件申请人超过5人的,应当推选1-5名代表参加行政复议

  • 下列关于行政复议申请人、第三人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行政复议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B.行政复议第三人无权委托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C.行政复议第三人无权查阅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D.第三人不参加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程序中止
  • 甲(女,1984年7月20日生)因其同居男友乙另有新欢丙而生恨意。2004年6月7日,甲得知当晚丙一人独居于郊外的出租屋。遂叫来好友丁(男,1986年12月13日生),约其晚上去强奸丙,并给了丁500元“报酬”,丁同意。晚9点,甲领着丁来到丙住处附近,指认了出租屋,并给了丁一把其从男友处偷来的钥匙。晚10点左右,丁找到出租屋因房门未锁而顺利进入房间,正欲强奸时,遭到被害人极力反抗。黑暗中,丁用力反复将被害人头部向墙体撞去,见被害人不再反抗于是拉开电灯。丁准备强奸时发现被害人已没有了气息,遂匆忙逃走。回家后,丁越想越怕,便告知父母。其父母反复规劝,并硬拉着丁到公安机关交代了罪行。案发后查明:(1)甲已有3个月身孕;(2)甲于2003年1月4日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500元;(3)被害女子并非丙,而是丙的另一同宿舍女友戊,丙当晚因加班未归;(4)戊因丁的暴力而死亡。请回答以下问题:(1)甲、丁的犯罪行为构成何罪?构成一罪还是数罪?并简要说明理由。(2)甲、丁原想强奸丙,实际上加害了丙的同室女友戊。这对甲、丁的定罪量刑有无影响?为什么?(3)对甲能否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为什么?(4)甲是否构成累犯?为什么?(5)指出丁具备的法定量刑情节及其处罚原则。
  • 根据税务行政复议的有关规定,下列对于行政复议的终止与中止的表述,正确的是()。


    A、行政复议期间,作为申请人的公民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行政复议申请应该终止B、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回的,行政复议申请应该终止C、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自行达成和解的,行政复议申请终止D、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后,发现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已经先于本机关受理,或者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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