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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下列关于写字教学阶段目标的表述正确的一项是()。
A.第二学段要求学生能用硬笔书写正楷字,做到规范、端正、整洁B.第二学段要求学生能用毛笔描红正楷字帖C.第三学段要求学生能用硬笔书写行书,行款整齐,力求美观,有一定的速度D.第三学段要求学生能用毛笔字书写行书,在书写中体会汉字的优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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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送蔡元振序曾巩古之州从事①,皆自辟士,士择所从,故宾主相得也。如不得其志,去之可也。今之州从事,皆命于朝,非惟守不得择士,士亦不得择所从,宾主岂尽相得哉!如不得其志,未可以辄去也。故守之治,从事无为可也;守之不治,从事举其政,亦势然也。议者不原其势,以为州之政当一出于守。从事举其政,则为立异,为侵官。噫!从事可否其州事,职也,不惟其同守之同。则舍己之是而求与之同,可乎不可也?州为不治矣,守不自任其责,已亦莫之任也,可乎不可也?则举其政,其孰为立异邪?其孰为侵官邪?议者未之思也。虽然,迹其所以然,岂士之
    A.古之州从事,皆自辟士辟:征召。聘请B.不惟其同守之同同:相同.一样C.为不治矣治:治理得好,太平D.幸而材从事材:有才能的
  • 送蔡元振序曾巩古之州从事①,皆自辟士,士择所从,故宾主相得也。如不得其志,去之可也。今之州从事,皆命于朝,非惟守不得择士,士亦不得择所从,宾主岂尽相得哉!如不得其志,未可以辄去也。故守之治,从事无为可也;守之不治,从事举其政,亦势然也。议者不原其势,以为州之政当一出于守。从事举其政,则为立异,为侵官。噫!从事可否其州事,职也,不惟其同守之同。则舍己之是而求与之同,可乎不可也?州为不治矣,守不自任其责,已亦莫之任也,可乎不可也?则举其政,其孰为立异邪?其孰为侵官邪?议者未之思也。虽然,迹其所以然,岂士之
    A.如不得其志,去之可也不知太尉之所立如是B.蔡君可拱而坐也侣鱼虾而友麇鹿C.今之州从事,皆命于朝古人之观于天地、山川、草木、虫鱼、鸟兽D.故序以送之臣不胜犬马怖惧之情,谨拜表以闻
  • 下列词语中没有错别字的一项是()。
    A.慷慨细腻美不胜收炯乎不同B.嘹亮孕育尽态极妍各得其所C.拮据斑斓一泄千里锐不可当D.祈祷推祟物竞天择随机应变
  • 填入画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前些年翻看先生的这本书时,尽管自己对民国话题有着欲说还休的浓厚兴味,对这本话语剪辑独出心裁的编排方式下潜藏的__________常常默契会心,但读完仍是感到___________。
    A.至理名言戛然而止B.妙言要道耳目一新C.不经之谈百读不厌D.微言大义意犹未尽
  • 送蔡元振序曾巩古之州从事①,皆自辟士,士择所从,故宾主相得也。如不得其志,去之可也。今之州从事,皆命于朝,非惟守不得择士,士亦不得择所从,宾主岂尽相得哉!如不得其志,未可以辄去也。故守之治,从事无为可也;守之不治,从事举其政,亦势然也。议者不原其势,以为州之政当一出于守。从事举其政,则为立异,为侵官。噫!从事可否其州事,职也,不惟其同守之同。则舍己之是而求与之同,可乎不可也?州为不治矣,守不自任其责,已亦莫之任也,可乎不可也?则举其政,其孰为立异邪?其孰为侵官邪?议者未之思也。虽然,迹其所以然,岂士之
    A.作者认为,一个州的太守无权征召、聘用从事,一个读书人也不能自由选择他要跟随的太守,则上下级相处不会融洽B.作者告诫蔡君要明确作为从事的责任,不要激化与上司的矛盾,也不要一味随声附和做事要有分寸C.作者认为,在朝廷做公卿大夫的能担负起自己应尽的职责的都少有,更何况这些做州从事的人呢D.文章善于运用对比分析说理,说服力强。如古今聘用方式及其效果的对比,今之从事对待上司或“同”或“激”做法的对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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