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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公安局和县文化局在联合执法中认定陈某构成违法行为,共同决定没收了其全部财物,并处罚款8000元。陈某缴纳罚款后,向法院起诉撤销没收财物和罚款决定。法院生效判决支持陈某请求。陈某提出国家赔偿请求。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没收财物行为为行政强制措施,罚款为行政处罚

B、如陈某向县文化局提出赔偿要求,县文化局应当先予全部赔偿损失

C、如陈某提出申请的材料不齐全,赔偿义务机关应在15日内一次性告知其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D、对陈某的赔偿应包括返还罚款8000元和被没收的财物及其总额的同期存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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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某对县文化局、县公安局共同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应向_____申请行政复议。

    A:市文化局

    B:市公安局

    C:县人民政府

    D:市人民政府

  • 2016年10月,甲市乙区居民杨某在居所附近的某师范大学附中校园内开办一家私人经营的青少年教育书店,主要经营青少年教育类图书和音像制品。2018年2月,区教育局和区文化局接到反映杨某经营的青少年教育书店违法经营淫秽物品的举报后,对现场进行了拍照、制作现场笔录,并请区价格认证中心作了价格鉴定意见。经过调查,认定违法事实成立,遂联合决定对该书店处以20000元罚款,并暂扣其营业执照。区文化局工作人员田某向杨某送达决定书时,遭到杨某的殴打而受伤。杨某不服,以区文化局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依法受理后,区文化局向法院提交了照片、现场笔录、鉴定意见。3)下列与诉讼证据有关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杨某有证据表明区价格认证中心作出的鉴定意见可能有误,在法定期限内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B.对有缺陷的鉴定意见,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式解决  C.区文化局提供的现场笔录证据效力优于杨某提供的一般书证  D.现场笔录也可以由区文化局事后补作,杨某签名或盖章即可  E.现场笔录没有杨某签名,则不具有法律效力
  • 某省甲市乙区公安分局和文化局在2006年春季展开联合执法行动。3月10日,两局对甲歌舞厅进行查处,以其违法经营为由,对甲歌舞厅作出罚款1万元的处罚决定。根据上述情况,回答下列问题。若处罚决定由乙区公安分局和文化局以两家名义共同作出,甲歌舞厅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说法不正确?()

    A、由此形成的诉讼为必要的共同诉讼

    B、若甲歌舞厅仅起诉文化局,法院只能通知乙区公安分局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C、甲歌舞厅应当先申请复议再提起行政诉讼

    D、被告应为乙区人民政府

  • 案情:
    某县城“网吧、游戏厅一条街”上有近百家网吧和游戏厅,许多中、小学生一放学就前往玩游戏、上网,有的甚至为此旷课和彻夜不归。对此,广大家长意见极大,强烈要求关闭这些网吧和游戏厅。2009年5月,县公安局和文化局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开展了“整治网吧和游戏厅”联合执法大检查。在检查过程中,要求所有经营者将已经取得的文化经营许可证和消防许可证交由两局联合设立的执法办公室重新审核。在审核过程中,根据市公安局和市文化局联合下发的通知,对60余家经营场所面积没有达到100平方米的经营者的许可证,都以公安局和文化局共同署名的形式决定予以吊销。方某也因经营面积只有60平方米而被吊销了文化经营许可证和消防许可证。方某对公安局和文化局的决定不服,分别向市公安局和市文化局提起复议申请。市公安局和市文化局都未予受理,并告知方某应向县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县人民政府受理行政复议后,发现原行政行为所依据的通知没有法律依据。于是中止了行政复议并将该通知转送市人民政府处理,市人民政府撤销了该通知。据此,县人民政府认定原行政行为于法无据,作出了撤销原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
    问题:
    1.县公安局和文化局对方某的处罚是不是共同行政行为?为什么?
    2.对该行为向哪个机关申请复议?
    3.县人民政府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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