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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来送往,是涉外礼宾工作的重要环节,接待应邀来访的代表团,应该如何服务()

A、有关领导前往机场,或车站、码头,迎接

B、安排专车接送

C、在宾馆大门张贴横幅,欢迎客人来到

D、安排礼仪小姐或儿童献花

相关标签: 礼仪小姐   代表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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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迎宾礼仪小姐的主要任务是()
    A.迎宾引导B.礼仪接待C.迎来送往D.公关传播
  • 在某国际会议召开之前,A国和8国的代表团公开宣布,如果S国代表团参会的话,这两个国家都不会出席会议;C国代表团则宣布,如果A国和B国的代表团都不出席的话,C国代表团则一定会出席。会议召开时,B国和C国代表团没有参加本次会议。
    若以上均为真,且所有代表团都履行了其公开声明,以下哪项为真?
    A.A国代表团参加了本次会议
    B.A国代表团没有参加本次会议
    C.S国代表团参加了本次会议
    D.S国代表团不受国际社会欢迎
  • 迎宾服务被称为宾馆的门面,门童的言谈举止,决定着客人对宾馆的第一印象。一般而言,门童为男性,若以女性取而代之则称为礼仪小姐。请问,礼仪小姐上岗时,对仪表服饰有什么特殊要求()

    A、着装要简约、得体

    B、可以化淡妆

    C、可以佩戴首饰

    D、可穿特制的旗袍,但切勿开衩过高

  • 某酒店于去年7月5日与杨某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合同规定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每月工资人民币850元,试用期满后每月1000元。当地规定的服务业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900元。杨某从去年7月5日至10月8日一直在酒店上班,按规定提供了正常服务。

    10月9日,杨某看到另一家宾馆招收女服务员,月工资为1200元,奖金另发。10月20日,杨某等5名礼仪小姐向酒店人事部提出辞职申请,并要求酒店补付所欠工资。人事部经理当场拒绝并报至总经理高某,高某认为杨某等人故意拆台,决定不支付9月份工资。杨某不服,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请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对本案件进行剖析。

    1)本案涉及试用期内员工工资待遇和择业自主权的法律问题。

    2)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无须说明理由或者承担赔偿责任。在本案中,杨某等人在试用期内提出辞职应受法律保护,该酒店以不发工资为要挟要求员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与法律相违背。

    3)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没有规定最低工资适用的排除范围。只要是在法定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劳动者,其工资待遇都受最低工资制度的保护。本案中,杨某等人在法定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该酒店给付的工资低于当地服务业最低工资标准,与法律相违背,应予补付。

    4)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本案例中,该酒店有义务向杨某等人支付其应得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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