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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作为交通执法人员现场执法的补充,“电子眼”对违反道路交通法规行为进行监督并留下处罚依据,具有一定威慑力。然而,近年来有些城市道路将交通“电子眼”外包给企业建设经营。据业内人士介绍,安装一台“电子眼”,加上后台设备,一次性要投入大约七八万元,一个城市安装成百上千个“电子眼”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因此,财政不足、警力不足常常被当做“电子眼”外包的理由。但无论是以哪种形式外包给企业,都难以回避参与企业需要从中赚取利润的事实。

以S省某通讯公司为例,自2005年8月到2009年,这家企业已经在成都市区和几个郊县的主要路口、路段安装了近1000套机动车闯红灯、超速、逆行、占用公交车专用通道等违法行为自动监测和记录系统。

作为回报,这家公司从每一个交通违法行为人缴纳的100元罚款中分得39元。换句话说,获得的利益分成高达39%。从2006年开始,截至2008年,该通讯公司每年从交通违法行为的行政罚款中获得的运营收入就有数千万元。由于利益驱动,一些城市的主要交通线路上几乎是百米一“眼”,无数驾驶员稍有不慎就被罚款。有的省市外包“电子眼”的私营企业甚至雇用人员坐在测速车里进行拍照,每个人每天查超速指标50辆,每月完成指标发给工资,超出指标再拿提成。

据媒体报道,不少司机抱怨“电子眼”乱作为,驾驶员“被超速”。成都市一位鄢姓司机投诉说,他所驾驶的小车,去年曾收到两张违法处罚通知单,被告知在7月13日14时18分35秒至14时18分50秒之间,分别在三环路11km+99m处至7km+489m处超速行驶。该司机质疑:按照这两张罚单的显示,瑞虎车在15秒内跑完了3.6公里,也就是速度达到864公里/小时!这哪里是汽车,整个一飞机嘛!执法公正吗?

【案例分析】

1.政府部门把作为交通管理执法依据的“电子眼”外包给企业建设和经营会产生哪些不良后果?

2.结合材料,分析政府应该如何完善和规范“电子眼”的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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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二】

    作为交通执法人员现场执法的补充,“电子眼”对违反道路交通法规行为进行监督并留下处罚依据,具有一定威慑力。然而,近年来有些城市道路将交通“电子眼”外包给企业建设经营。据业内人士介绍,安装一台“电子眼”,加上后台设备,一次性要投入大约七八万元,一个城市安装成百上千个“电子眼”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因此,财政不足、警力不足常常被当做“电子眼”外包的理由。但无论是以哪种形式外包给企业,都难以回避参与企业需要从中赚取利润的事实。

    以S省某通讯公司为例,自2005年8月到2009年,这家企业已经在成都市区和几个郊县的主要路口、路段安装了近1000套机动车闯红灯、超速、逆行、占用公交车专用通道等违法行为自动监测和记录系统。

    作为回报,这家公司从每一个交通违法行为人缴纳的100元罚款中分得39元。换句话说,获得的利益分成高达39%。从2006年开始,截至2008年,该通讯公司每年从交通违法行为的行政罚款中获得的运营收入就有数千万元。由于利益驱动,一些城市的主要交通线路上几乎是百米一“眼”,无数驾驶员稍有不慎就被罚款。有的省市外包“电子眼”的私营企业甚至雇用人员坐在测速车里进行拍照,每个人每天查超速指标50辆,每月完成指标发给工资,超出指标再拿提成。

    据媒体报道,不少司机抱怨“电子眼”乱作为,驾驶员“被超速”。成都市一位鄢姓司机投诉说,他所驾驶的小车,去年曾收到两张违法处罚通知单,被告知在7月13日14时18分35秒至14时18分50秒之间,分别在三环路11km+99m处至7km+489m处超速行驶。该司机质疑:按照这两张罚单的显示,瑞虎车在15秒内跑完了3.6公里,也就是速度达到864公里/小时!这哪里是汽车,整个一飞机嘛!执法公正吗?

    【案例分析】

    1.政府部门把作为交通管理执法依据的“电子眼”外包给企业建设和经营会产生哪些不良后果?

    2.结合材料,分析政府应该如何完善和规范“电子眼”的执法。

  • 材料1:
    “农民工希望的未来”
    有些人打牌输的连饭都吃不起
    据调查,20-30%的农民工都感到极为寂寞,低收入和文化不高限制了他们,赌钱、喝酒等成为寻求刺激,排遣寂寞的方式。农民工的精神生活,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我们希望的未来
    我们这儿有人还没有合同,心里总不踏实,保险什么的也比不上城里人。
    我们都寻思,老家学校还是不行,孩子要能来城里的学校就好了。可户口太难弄,孩子上学很麻烦。
    30%以上面临无合同用工、拖欠工资等问题
    《中国经济报告》调查26.2的农民工没有任何社保
    44.5%农民工期望提高老家学校教学质量
    41.6%农民工期望子女能在务工地公办学校上学
    材料2:
    由于多重因素的影响,我国农民工市民化进程缓慢,呈现出农民工非农化与市民化的“不同步性”、成本的“高价化”、结果的“半市民化”等现实特征。
    农民工非农化与市民化在绝大多发达国是同步的、合一的、彻底的。例如,英国选择了以“圈地运动”为代表的、以暴力为核心内容的强制性转移模式;美国选择了以自由迁移为特征的非农化转移模式;日本的“跳跃式转移”和“农村非农化转移”相结合的非农化模式,使其比较直接和快速地完成了农村人口非农化和市民化的过程。但是,由于中国特有的二元体制和制度,在渐进改革模式下的城乡人口转移呈现出特有的中国路径——农村人口的城镇化过程被分割为两个子过程:第一阶段从农民到城市农民工的过程;第二阶段从城市农民工到产业工人和市民的职业和身份变化过程。目前,第一阶段已经取得重大进展,农民进城的人数逐年迅速增加。但是,第二阶段即农民工转化为市民的进程,却举步维艰。
    农民工市民化成本的“高价化”首先表现在城镇化的公共成本高上。据分析,城市每进入一个人,需要“个人支付成本”1.45万元/人,“公共支付成本”1.05万元/人,总计转变一个农民成为城市居民平均需支付的社会总成本为2.5万元/人(按2000年不变价格)。其次,农民工市民化的高成本,表现为个人支付的高成本。具体来说,其一,进入城市搜寻工作的成本高;其二,生活成本、教育培训费用,以及为规避风险而为自己或家人购买保险所支付的人均保障费用等也相当高昂;其三,居住的成本高,租住尚且不易,购房更是难于登天。
    从农民式市民化结果的“半市民化”来看,农民工一直被当作纯粹的就业者和劳动者,被局限在次级的劳动力市场,大多从事脏、累、苦、险、差等行业,有限地参与城市的劳动分工,并没有与城市社会、制度和文化系统实行有效的衔接,真正融入城市社会的状态。在身份上,难以享受到与城市居民在就业、户籍、社会保障、医疗、教育、住房等方面同等的待遇。在权力保障上,不能与城市居民“同工同酬、同工同时、同工同权”。在城市社会生活层面,他们不能进入城市主流社会,只能生活在城市的边缘地带,与城市居民之间形成明显的隔离,处于“生存孤岛”之中,且由于城市高昂的生活成本,农民工往往选择单独外出,造成一方面是夫妻分居,另一方面是老者、儿童留守的农村家庭分离。在社会心理层面,由于不被城市居民所接纳和认可,导致他们对城市社会产生复杂的情结,逐渐转向对内群体的认同,寻找内群体的情感和社会支持。
    材料3:
    材料4:
    某社会学研究人员调查研究了到扬州从事拖砖工作的农民工群体。以下材料分别是该研究者的部分访谈记录和他所整理的反映这一群体社会网络构成的数据表格,在不少方面生动反映了这一群体的典型生存状态。
    ◆访谈记录
    拖砖人高师傅,路边(指访谈地点,下同):洼子街那边是老乡在扬州城里面最早的一个点,已经形成了一个大家约定俗成的砖头市场,现在还有人在那边。我一开始刚到扬州的时候是住在竹西路的渔业新村的,后来这个地方拆迁了,我们先是搬到马路对面的缸套厂旁边的一个村子里面,后来又搬到了太平北路,再后来才到现在的瓦窑这个地方。我们也想继续租住在竹西路附近,刚开始到扬州的时候就住在这边,已经形成了一定的市场氛围,附近的老板缺砖头了都往这路口来。生活上竹西路这边也方便,有菜场超市,现在搬到瓦窑那边了什么都没有,修车也没有以前方便。
    某城中村杨书记,村支部:你说到的他们的住所经常被驱赶的事情,这个情况太普遍了。中国的城市建设都是摊大饼,在扬州,你以文昌楼为中心画一个圈,这些外来人口的住所就是一圈一圈地往外滩,不断地外迁。跟你举个例子,我们家也是拆迁户,原来就是住在现在的月明苑那个地方。拆迁之前我把家里的房子租给高邮来扬州做小生意的一户人家,民房那边也拆了以后,他们就不租了,到了搬到平山那边去了,那边房租更便宜。你调查的拖砖头的这些人本身就是做拆迁这方面的,所以跟随着市场走,这个无可厚非。
    拖砖人随师傅,家中:吃上面我们从来不亏待自己,但在扬州也不乱用。出来就是挣钱回家的,在扬州今天做得不顺心我明天就可以走了,没什么念想,也没人管。家里面怎么说也还有一亩三分地呢,饿不死。在这可不一样,挣不着钱就没得活了。在扬州有点钱逢几个月我就在附近的邮政储蓄汇给家里面,儿子女儿都在家里面,老人带着,要用钱。儿子上完初中,要是念不下去娶媳妇儿也要用钱。
    拖砖人徐师傅,修车场:虽说每年呆在家里的时间不长,大头的钱我基本都是在家花的,回去过年,哪年都得用好些个钱。就拿今年过年说吧,儿子准备今年春天的时候结婚,家里面去年底也刚刚装修了一个,过年给他简单配了电视冰箱什么的就花了两三万,一年辛苦挣的钱基本都用完了。
    某城中村殷主任,村委会:关于他们在扬州给当地带来的影响,主要还是在交通这一块,因为他们大多是农用车。农用车的年审都是在农资部门,按道理城市道路他们是不能使用的,他们行走的路径只能是北绕城以北的农村地域。所以交警是要查扣他们,因为单纯地通过电子眼的话,他们的号牌不联网,也抓不住他们。
    拖砖人王师傅,拖砖市场:扬州的交警很孬种,很坏,他们叫我们侉子(注:侉子指口音跟本地语音不同的人,含轻蔑意),我们这种外地牌照的农用车,也会受到歧视。车子放在了路牙边没停进去,也要被拖走。一被逮住,少则八九百,多的要两千多,要忙好几个星期才能弄回来。你还不能说拖走就不要了,毕竟这是吃饭的家伙。去年我们一个老乡就是一个月里面连续被罚了好几次,气得回去了。我们在城市里面挣点钱不容易,唯一的期盼就是希望少罚点款。
    拖砖人罗师傅,家中:我去年换了个新车,在扬州上的新牌照。为了这个驾照,在老家学了三四个月都没出来。过去我们大多数老乡用的农用小三卡额定只能拉500公斤的货物,也只能在城区划定的禁区外转悠,抓住违停或者超载的话一罚就是2000块。换了卡车办了本地牌照,交警虽然也知道还是我们这帮人,但是本地的牌照只要按照汽车的规范行驶,交警最起码不会找麻烦。现在的这个车一次能拉3000块砖头不成问题,也不用像过去那样躲躲藏藏。另外,除了拖砖,也能做一些其他的货运。
    拖砖人刘师傅,家中:我现在的生意,基本都是靠电话联系。很多老乡没生意的时候都拉着砖头在场子上等老板,我很少去。我这人比较懒,有时候晚上去拖建筑垃圾累了,白天就多玩玩,站在那里等也很少有生意,挣不了几个钱。这么多老乡,在扬州做的好不好,全看在扬州熟悉的老板多不多。出门在外,就是看朋友多不多。
    拖砖人罗师傅,家中:如果我现在手上有60万,我也不愿意留在扬州。安徽老家有老人、有小孩、有熟悉的环境,乡里乡亲。自己在扬州,除了一起干活做生意的老乡和经济上有往来的老板,其实社会交往上也没有什么特别要好的朋友。有60万的钱的话,我更乐意在亳州给儿子买上一套房子,这样老人小孩都能照应到。根据现在的收入,我想等等自己村里面的规划宅基地一旦落实,就准备花个20花砌个三间三层的房子,里面不一定要铺砖,但是外面一定要弄得漂亮些,让人觉得有华堂的感觉,这样显得有面子些。
    我兄弟姐妹四个人现在都在扬州。我姐姐和姐夫他们就想留在扬州。他们一个人在超市工作、一个在厂里面的保安,不像我们,他们平时接触的扬州人相对来说类型多点,想法就和我有很大的不同,他们更倾向于积攒一部分的钱,能在扬州买套房子,一家人就在扬州定下来。
    拖砖人女儿,家中:当然是在扬州好,扬州有英语学,我特别喜欢学英语,老家小学没得学。还有在扬州有大超市,老家没有超市。爸爸妈妈都在扬州,我们在这边和爸爸妈妈在一起,不要像家里面的很多小朋友一样留守。现在我在扬州也有好多好朋友,放完学的时候我也会到他们家一起玩。
    拖砖人小李,家中:我在家里也呆不住,家里面种地啥的以前也没做过,现在年轻人呆在家总觉得会被老乡嘲笑,初中毕业我就出来混了,之前去过北京杭州,也没赚几个钱。我小时候老爸老妈就在扬州做这个行当,结婚以后想定下来了,就来扬州接过我爸的这个活儿,来扬州也五年了,未来也没什么特别的打算。
    拖砖人李大姐,修车场:在不在扬州继续干下去,完全取决于收入,我们现在也就走一步算一步,拆迁量小了,交警罚款管得严了,说不定干完这个月我们就走了。去年年底就有好几个老乡做不下去就回去了,反正在扬州也没有抛不下的,顶多损失几百块房租,说走就走。在家也挺不错的,家里的田我说什么也不肯丢掉,愿意就种种,即使不种的话一年零零碎碎的补贴也有小几千。有自己的田,也算是自己的一份保障,谁会把户口转到扬州来啊。就是在扬州,每逢收麦子种豆子的时候,我们还是会回去的。
    {图}
    材料5:
    道格?桑德斯,专栏作家、加拿大《环球邮报》欧洲局负责人。2007年,桑德斯从欧洲出发,在五大洲数十个国家和地区进行走访、调查,记录了全球范围内从农村到城市的人口迁徙,之后完成了著作《落脚城市:最终的人口大迁徙与世界的未来》。以下是某日报记者对桑德斯的采访记录。
    记者:你是如何
  • 案例三  2005年4月中旬,北京市交管部门公开表态:北京交警不会取消且将继续加强暗中执法。目前,北京上岗执法的“电子眼”达1482个,交警每日分布各交通要道,随时准备“兵从天降”。一位开车的朋友,看着自己的违法记录,无奈地说:“要缴纳那么多罚款,真让人心疼!”对于暗中执法,一些人颇有微词:动辄罚钱、扣分,暗中执法有悖执法目的。不少司机认为,暗中执法不够人性化,不符合以人为本的行政要求。很多时候,司机违法并非初衷,而是不小心或事出有因。对违章行为暗中执法,只能增加司机心理负担,毫无教育意义。而交管部门则认为,暗中执法便于秉公执法。依据行政处罚法,一些情况下可减轻或免除处罚,但“事出有因”并不能成为违法的托辞,纵容自己不等于人性化。[2005年真题]  问题:  1.“暗中执法”是否违背了以人为本的行政要求?并加以说明。  2.你认为在行政管理中应如何正确处理以人为本与依法行政之间的关系?

  • 1.计量校准人员小王有这样的工作习惯,他每次进行实验操作时先将实验数据和计算记录在一张草稿纸上。待做完实验后,再将数据和计算结果整整齐齐地抄在按规定印有记录格式的记录纸上,草稿纸则不再保存。有一次,因对某仪器的校准结果引起关于仪器质量的索赔纠纷,用户方告到法院,将通过法院裁决。这台仪器正是校准人员小王校准和出具校准证书的。法院在调查时要求提供校准原始记录,但由于提供的是抄件,法院认为不能作为凭证,给调查和判断造成麻烦。分析:依据JJF1069-2007《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7.10“原始记录和数据处理”的要求,原始记录必须是当时记录的,不能事后追记或补记,也不能以重新抄过的记录代替原始记录。检定、校准人员必须要改掉用草稿纸记录以后重抄的习惯。原始记录必须做到真实客观,信息量足够,能从中了解到不确定度的重要影响因素,在需要时能在尽可能与原来条件接近的条件下使检定或校准实验重现。重抄的记录不能作为原始记录,也不能作为其承担法律责任的凭证。在重抄过程中很容易发生错漏,导致结果不可靠。必须记录客观事实,直接观察到的现象,记录读取的数据和数据处理的过程,不得虚构记录,伪造数据。证书、报告在各种执法活动中是重要凭证,而证书、报告是依据原始记录编制的,因此必须保证原始记录的真实和信息的完整。为此,必须使用按规定设计的记录格式;记录要有编号、页号;要包含足够的信息;要符合记录书写要求和修改要求;要按规定在原始记录上亲笔签名;按规定的保存期限妥善保存。2.有一段说明为:“雷达测速仪是用于检测车辆的行驶速度,以保证车辆的行驶安全,属于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它辅以数码照相设备(俗称”电子眼“),以准确的计量数据和清晰的照片作为对行车超速者处罚的依据。它的特点之一,其固定测速误差为±1Km/h,运动测速误差为±2Km/h,测速距离一般在200~800m,所以公安交通部门广泛使用它。”请指出说明中的错误之处。

  • 某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上一年度全市公安机关社会治安整治情况。该市的公安局负责人表示,与去年相比,今年我市的社会治安状况得到明显改善,这主要是由于我市聘用了大量的辅警人员,加强了本市的巡逻密度和力度。下列选项最不能削弱该负责人的结论的是:
    A.有民众反映.聘用大量的辅警人员需要支付大额的费用,得不偿失B.今年初.该市公安部门针对本市存在的社会治安问题召开了专题研究会议C.今年该市公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了多次流动人口清查和治安联合排查活动D.今年初,该市公安部门在全市的街头巷尾安装了5000多只电子眼,用来监控社会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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