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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的第二顺序是()。
A.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
B.兄弟姐妹、外祖父母、祖父母
C.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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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父母、外祖父母对孙子女、外孙子女的抚养,应根据()来确定抚养水平。
A、孙子女、外孙子女原来的生活水平
B、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的约定
C、孙子女、外孙子女的实际需要
D、祖父母、外祖父母的经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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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祖父母、外祖父母抚养孙子女、外孙子女的条件是()
A.孙子女、外孙子女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抚养长大
B.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负担能力
C.孙子女、外孙子女的父母已死亡或无力抚养
D.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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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中国夫妇居住在香港,现欲收养北京市海淀区的一名儿童亮亮。亮亮及母亲户口均在海淀区,但母亲没有抚养亮亮的能力,亮亮由户口在吉林省长春市的外祖父监护。外祖父作为送养人与香港夫妇签定收养协议。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该收养行为办理登记的机关是:()
A.被收养人亮亮户口所在地的北京市海淀区民政局
B.送养人亮亮外祖父户口所在地的吉林省民政局
C.送养人亮亮外祖父户口所在地的吉林省长春市民政厅
D.被收养人亮亮户口所在地的北京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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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列()中,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应赡养祖父母、外祖父母。
A、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全部死亡
B、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没有全部死亡
C、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确无赡养能力
D、祖父母、外祖父母对该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尽过抚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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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子女、外孙子女赡养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条件有
A.孙子女、外孙子女有负担能力B.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死亡或者无力赡养C.孙子女、外孙子女已经结婚且未采用分别财产制D.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不愿赡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