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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路口

车辆通过学校和小区应注意观察标志标线,低速行驶,不要鸣喇叭。A:前方路口只能右转
B:前方是T型叉路口
C:前方路口只能直行
D:前方路口只能左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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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证补领后,以下说法正确的是什么?A:前方路口只能右转
B:前方是T型叉路口
C:前方路口只能直行
D:前方路口只能左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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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狭窄的山路会车,规定不靠山体的一方优先行驶的原因是什么A:前方路口只能右转
B:前方是T型叉路口
C:前方路口只能直行
D:前方路口只能左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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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天在高速公路上驾驶时,关于安全车距错误的说法是什么?A:前方路口只能右转
B:前方是T型叉路口
C:前方路口只能直行
D:前方路口只能左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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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机动车掉头、转弯、下陡坡时的最高速度不能超过每小时40公里。A:前方路口只能右转
B:前方是T型叉路口
C:前方路口只能直行
D:前方路口只能左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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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机动车在没有中心线的公路上,最高速度不能超过每小时70公里。A:前方路口只能右转
B:前方是T型叉路口
C:前方路口只能直行
D:前方路口只能左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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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人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一次记多少分?A:前方路口只能右转
B:前方是T型叉路口
C:前方路口只能直行
D:前方路口只能左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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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驾驶人,会受到下列哪种处罚?A:前方路口只能右转
B:前方是T型叉路口
C:前方路口只能直行
D:前方路口只能左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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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不管是否有人员伤亡,只要双方当事人同意,都可自行协商解决A:前方路口只能右转
B:前方是T型叉路口
C:前方路口只能直行
D:前方路口只能左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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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人死亡且逃逸的,处多少年有期徒刑?A:前方路口只能右转
B:前方是T型叉路口
C:前方路口只能直行
D:前方路口只能左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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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故障时,为获得其他车辆的帮助,可将警告标志放置在其他车道。A:前方路口只能右转
B:前方是T型叉路口
C:前方路口只能直行
D:前方路口只能左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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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拼装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A:前方路口只能右转
B:前方是T型叉路口
C:前方路口只能直行
D:前方路口只能左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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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在考试过程中有贿赂、舞弊行为的,申请人在多少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A:前方路口只能右转
B:前方是T型叉路口
C:前方路口只能直行
D:前方路口只能左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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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词语中,没有错别字的一组是()A:坐落叉路口夙兴夜寐风靡一时
B:神彩白内障言简意赅潸然泪下
C:诟病赔小心不落窠臼偃旗息鼓
D:告罄原动力天方夜谭披沙捡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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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各组词语中,没有错别字的一组是()A:坐落叉路口夙兴夜寐风靡一时
B:神彩白内障言简意赅潸然泪下
C:诟病赔小心不落窠臼偃旗息鼓
D:告罄原动力天方夜谭披沙捡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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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道路中间有条黄色直线和一条黄色断线,这条黄色断线划在你的一边,这时你该如何?()

A、如果情况许可,可以超线

B、不问情况如何,不得超过此线

C、如果是在高速公路上可以超过此线

D、只在你行驶近交叉路口时方能超过此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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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词语中,没有错别字的一组是()A:坐落缘分核威慑叉路口夙兴夜寐风靡一时
B:神彩拮据忘年交白内障言简意赅潸然泪下
C:诟病编纂雷阵雨赔小心不落窠臼偃旗息鼓
D:告罄伏法一炷香原动力天方夜谭披沙捡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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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关于通过交叉路口的方法的说明,正确的是()?

A、进入交叉路口时,缩短与前方车辆的距离进行行驶

B、进入交叉路口时,鸣喇叭并且缓慢行驶

C、即使交通信号是绿灯,如果交叉路口处于停滞状态的话,在停止线前停车

D、在信号灯与交警的指挥信号不相同的情况下,应当遵从交警的手势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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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面的情况当中,最安全的2种驾驶方法是()?

A

必须减速维持与前方车辆的安全距离通过交叉路口

B

在信号变换之前,迅速进入交叉路口紧跟在前方车辆的后面

C

交叉路口处于停滞状态时,不要进入交叉路口,等到下一个行驶信号的时候再通过

D

遇到因为交通停滞在交叉路口中间停车的情况时,调头移动到其他路上

E

没有必要注意在交叉路口右侧行驶的车辆,直接行驶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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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1】
2014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满10年。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草案)》第一次送交全国人大审议,经过两年酝酿,《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于2003年10月28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正式通过,于2004年5月1日起实施,结束了我国道路交通管理长期缺乏基本法律的历史,为正确处理道路交通活动中的各种社会关系、严格规范执法提供了法律依据。
“从条例到法律,视角的变化也带来了重点的转换。”清华大学法学院Y教授表示,“之前的《道路交通管理条例》(1988年出台,2004年废止)突出了一个‘管’字,行政色彩浓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突出的是‘道路安全’,这说明法律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安全,实现方式上也不再是单纯的‘管理思维’。”
法律的修订过程本身就是一次普法实践,通过一些影响巨大的案例,人们的守法意识也在不断提高。2009年,“杭州宝马飙车案”成为年度热点事件,此案与同时期全国发生的几起类似的交通肇事案件引发了舆论对于危险驾驶问题的关注。2011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次修订,对醉驾的处罚由暂扣驾照6个月以下“升级”为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考,与《刑法修正案(八)》的“危险驾驶罪”对接。公安部交管局数据显示,“醉驾入刑”3年后,全国公安机关共查处酒后驾驶133万起,较法律实施前下降18.7%,其中醉酒驾驶16.7万起,较法律实施前下降42.7%。“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观念已逐渐普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实施10年来成效显著,全国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均大幅下降,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趋于平稳。尽管如此,《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施过程并非一帆风顺,而是伴随着巨大争议逐步完善的。10年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确定的基本法律制度下,公安部门进一步细化实体性内容、严密程序性规定、完善技术性标准,先后制定、修订了8部配套规章、5部工作规范、144个技术标准,指导各地出台了40余部地方性法规。
“通过多年的努力,我国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分散到系统、从欠缺到不断完善的发展历程,目前已形成了由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执法规范性文件组成的较为完整的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体系。”公安部交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资料2】
2012年8月21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2012年9月12日发布、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修订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以其对违章驾驶员的严厉惩罚被人们称为“史上最严交规”。新规加强了对闯信号灯的处罚力度,这也再次引起了人们对“闯黄灯也会被罚”的争议。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黄色信号灯的作用是净空交叉路口,使已经超过停止线的车辆在黄灯期间快速通过。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未越过停止线的车辆不得通行。因此,闯黄灯同样属于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违法行为。按照新实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这种行为将被依法罚扣6分。
新交规施行第一天,网友纷纷吐槽:
“见黄灯亮起即停在停止线很难掌控。要么提前在路口把车速降至极低,但这给本身拥堵不堪的交通继续添堵;要么随时准备灯前急刹,但这容易造成更多追尾事故。违背牛顿第一定律而制定的这条规定实在不合理,郑重呼吁修订!”
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三个信号灯各司其职,交管部门将黄灯作用归于红灯,不仅技术上难以做到,且明显违法。行政部门规章与法律相抵触,该怎么办?
新规实施首日,济南交警并未对闯黄灯的现象进行处罚。据交警介绍,按照新规,在黄灯亮起时,车辆已经越过停止线的可以继续通过,没有越过停止线的继续行驶则被视为“闯黄灯”。“问题就在于,短短一两秒的时间,是否越过不好界定。”济南交警表示。
深圳公安局交警支队官方微博表示,深圳暂不对闯黄灯处罚。暂未处罚的原因有三:一是系统暂不支持抓拍闯黄灯;二是需对信号灯的配时进一步排查;三是需制定严格的查处程序和科学的处罚标准。而北京市交管部门表示,将严格执行新修订的法规,黄灯的目的是提示,没过线的车辆应该适时采取措施。
遇黄灯本应能停则停,而中国司机总是能抢则抢,这种习惯确实应该改一改。但是,规定也应更科学、更人性。推广倒计时器、抢黄灯扣分减至2—3分,对无意抢了黄灯但能停下不走的免罚……假如能做到这些,大家还会有那么多非议吗?
针对上述情况,公安部高度重视,认为从实施一周的效果看,新规在规范驾驶行为、减少交通违法、预防重大交通事故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已初步显现。公安部感谢广大人民群众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并于2013年1月6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交管部门对目前违反黄灯信号的,以教育警示为主,暂不予以处罚。公安部将深入听取各方面意见,科学论证,根据我国道路交通管理的实际,进一步细化、明确对违反交通信号灯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形和处罚规定,更好地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资料3】
(1)2011年8月3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
该草案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43条改为第49条,具体内容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并且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该法条的亮点是在原有“严禁刑讯逼供”规定的基础之上,增加了“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的规定。该条文的变化,是立法人性化的表现之一。
(2)2001年—2011年出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1年4月28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婚姻法》的修订。同年12月24日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03年12月25日以及2011年8月13日又两次进行了司法解释。
其中,第二次针对彩礼应否返还、夫妻债务处理、住房公积金等款项的认定问题,而第三次是针对房屋所有权等问题进行了细化。婚后若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若离婚,则谁的父母出资房子归谁。
(3)2013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
《未成年人保护法》于1991年9月4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0号公布,之后于2007年6月1日以及2013年1月1日两次进行了修订。
第一次修订,条款由原来的56条增加到了72条,加大了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力度,更加关注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安全,并且加大了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者的处罚力度。其中对于未成年人上网成瘾的问题,也进行了相关规定。此外,还强化了对未成年人隐私权的保护。
(4)2013年7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人口和家庭结构的变化,老年人权益保障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2013年7月1日修订后,新法由原有的6章50条扩展到9章85条,增加了老年监护、长期护理、国家支持养老、社会养老服务、社会优待、宜居环境等新规定。并且首次将每年的农历九月初九定为老年节。
新法最引人关注的是将“常回家看看”入法,第18条第2款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5)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订)。
随着公众消费方式、消费结构和消费理念的巨大变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于2009年以及2013年进行了两次修订,于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
该次修法强化了经营者义务、规范网络购物等新的消费方式、建立消费公益诉讼制度等。此次修法赋予消费者网购“后悔权”,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等方式购买产品可“七日内无理由退货”。新法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须说明理由。
(6)2014年8月20日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前不久,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后“下班回家顺道买菜出意外应算为工伤”了!《规定》对工伤认定中的“上下班途中”等问题作出了进一步细化,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资料4】
2008年2月22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出台《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对从事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行业以及跨省经营的“双高”行业(13类重污染行业)的公司申请首发上市或再融资的,必须根据环保总局的规定进行环保核查。目前中国的资本市场环境准入机制尚未成熟,上市公司环保监管依然缺乏,导致某些“双高”企业或利用投资者资金继续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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