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防空疏散由()统一组织。
A、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B、县级以上人民防空部门
C、地区级以上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进行影响人民防空工程使用或者降低人民防空工程()能力的作业,不得向人民防空工程内排入废水、废气和倾倒废弃物,不得在人民防空工程内生产、储存爆炸、剧毒、易燃、放射性和腐蚀性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