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日,张某与锦州市粮油运输贸易总公司签订了承包协议。协议规定将百荷大酒店承包给张某经营管理,张某每年向锦州市粮油运输贸易总公司交纳管理费9万元。承包期从2015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0日止。2015年1月8日,张某承包经营的百荷大酒店正式营业。张某从营业之日起至同年7月14日,既不办理税务登记,又不申请缓交纳税手续,欠缴定额营业税14280元。经税务工作人员多次催缴,张某不予理睬。在税务机关于2015年6月14日向其下达限期纳税通知书后,张某仍不缴纳。同年7月7日,驻税务机关检察室的检察人员向张某调查其纳税情况时,张某假报住址,称自己现住址为锦州市凌河区龙口小区39号楼6-29号。后经查实,张某根本没有住在该处。为逃避纳税,张某又于2015年7月14日夜私自将其存放在百荷大酒店的冰柜、床、行李等财产转移,并且到外地躲避长达四个月之久,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其欠缴的税款。税务机关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根据《刑法》,张某的行为()。
A.构成逃税罪
B.构成抗税罪
C.构成逃避追缴欠税罪
D.构成妨害公务罪
E.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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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情景描述
小张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西明大酒店的员工,刚刚调入保卫科担任消防安全助理。担任消防安全管理人的保卫科科长让小张先熟悉一下单位的消防档案。小张从保卫科、消防控制室、办公室收集到如下档案:西明大酒店的基本概况;西明大酒店关于成立消防管理机构的会议纪要和文件;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和消防设施管理制度;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西明大酒店消防验收的有关文件和资料;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的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上年度消防培训记录和消防演练计划;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
二、思考题
(一)单项选择题
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A.管理人
B.责任人
C.灭火人员
D.消防安全检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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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唯一入选“世界50家最著名饭店”的是()。
A、金茂君悦大酒店
B、新锦江大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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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和平饭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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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中最早设立公共关系部的是()
A、广州中国大酒店
B、广州白天鹅大酒店
C、广州白云山制药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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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大酒店诉李某返还借款案
李某系东方大酒店的治安科科长。2012年7月5日,在东方大酒店就餐的6名顾客酒后发生斗殴,李某上前劝阻,被其中一名顾客刘某殴打致伤,花去医疗费共计1万元。李某向法院提起对东方大酒店的民事诉讼,要求东方大酒店赔偿,法院判处东方大酒店赔偿李某医疗费1万元。后李某与东方大酒店的经理产生矛盾,东方大酒店遂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合同,并向某区法院起诉,要求李某返还其住院期间向酒店所借款项1万元,并向法院提交了酒店会计的证言、载有“李某医疗费1万元”的单据等证据。法院受理此案后,于2012年10月6日作出判决,判决李某返还东方大酒店1万元。李某对该判决不服,但未在法定期间内提出上诉。判决生效后,李某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李某的再审申请未经原审人民法院处理为由,用通知驳回了其申请。后李某又向某区检察院申诉,请求对该案提出抗诉。某区检察院受理该案后,以原判决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为由于2013年2月3日向某区人民法院提出口头抗诉,某区人民法院于2013年4月3日作出了再审裁定。某区法院对此案再审时,未通知检察院出庭,原一审法院认为审理该案的原合议庭组成人员对该案比较熟悉,遂由审理该案的原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书面审理,作出了维持原判的裁定。
【问题】
试分析本案在诉讼程序方面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