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搜题 > 资格证大类 > 资格证考试 > 问题详情
问题详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九条规定:“对于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明显不合理的低价’,人民法院应当以交易当地一般经营者的判断,并参考交易当时交易地的物价部门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结合其他相关因素综合考虑予以确认。”关于该解释,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并非由某个个案裁判而引起

  • B、仅关注语言问题而未涉及解释结果是否公正的问题

  • C、具有法律约束力

  • D、不需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相关标签: 合同法   交易地  

未找到的试题在搜索页框底部可快速提交,在会员中心"提交的题"查看可解决状态。 收藏该题
查看答案

相关问题推荐

  • 下列关于合同法的说法错误的是()。 A:合同法具有任意性B: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交易关系的法律C:合同法所调节的关系限于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关系D:合同法所调整的民事权利义务合同关系,属于人身性质的合同关系
  • 下列有关合同法调整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债权合同受合同法调整

    B.劳动合同不受合同法调整

    C.有关政府行使行政管理权的行政合同不受合同法调整

    D.一般政府采购行为所订立的合同不受合同法调整

  •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撤销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转让价格达不到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70%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低价

    B、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

    C、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D、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 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合同法可以适用于一切合同
    B.外国人在中国签订的合同不应适用中国的合同法
    C.保证合同不能适用合同法的规定
    D.收养协议不适用合同法的规定
联系客服 会员中心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