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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价转让财产是行使撤销权的理由之一,“明显不合理的低价”,是指达不到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的( )。
A.30%
B.50%
C.70%
D.90%

相关标签: 交易地   指导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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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转让价格达不到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百分之()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低价。
    A.50
    B.60
    C.70
    D.80

  • 药品定价方式分为(  )。

    A、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地域调节价四类

    B、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三类

    C、政府指导价、经营者自主定价两类

    D、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两类

    E、政府定价、市场调节价、地域调节价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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