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搜题 > 资格证大类 > 法律类 > 问题详情
问题详情

1998年11月4日,甲到娱乐场所游玩时,将卖淫女乙(1984年12月2日生)带到住所嫖宿。一星期后甲请乙吃饭时,乙告知了自己年龄,并让甲到时为自己过生日。饭后,甲又带乙到住处嫖宿。甲的行为属于:
A.奸淫幼女罪B.强奸罪C.嫖宿幼女罪D.应受治安处罚的嫖娼行为

相关标签: 强奸罪   娱乐场所  

未找到的试题在搜索页框底部可快速提交,在会员中心"提交的题"查看可解决状态。 收藏该题
查看答案

相关问题推荐

  • 与年龄不满14岁的女性发生性行为构成强奸罪,以强奸罪论处,并从重处罚。()

  • 甲、乙共谋盗窃,甲在外望风,乙进入一住户家中,乙进入后没有发现特别值钱的财物,就没有盗窃财物,但是将女主人强奸。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A.甲不构成犯罪,乙构成强奸罪既遂B.甲不构成犯罪,乙构成盗窃罪未遂和强奸罪既遂C.甲、乙构成盗窃罪的共同犯罪,乙另外单独构成强奸罪既遂D.甲、乙构成盗窃罪和强奸罪的共同犯罪
  • 关于强奸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某丙利用职权,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妻子的,构成强奸罪
    B:某丁在强奸过程中,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应以强奸罪与其他犯罪实行数罪并罚
    C:某乙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构成强奸罪和收买被拐卖妇女罪
    D:某甲奸污女尸,情节严重的,构成强奸罪
联系客服 会员中心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