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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20日,惠丰银行与柏冠公司签订《小企业借款合同》,约定柏冠公司向惠丰银行借款3000万元,借款用于公司RUS型号无人机研发,借款期限为两年,自实际提款日起算,2014年4月1日还1000万元,2014年4月17日还2000万元。同年4月24日,惠丰银行向柏冠公司发放了上述借款。柏冠公司以自己的一台进口机器设备提供质押担保。如心公司以自己取得的一项专利质押给惠丰银行,以担保柏冠公司将来履行还款义务,双方签订了质押合同,柏冠公司将专利权证书交给了惠丰银行。其后,如心公司将该专利权转让给某科技公司。2012年6月16日,凯盛公司股东会决议决定,同意将该公司某一国际家居广场(房权证宿豫字第201104767号)房产,抵押与惠丰银行,用于柏冠公司在惠丰银行办理融资抵押,因此产生一切经济纠纷均由凯盛公司承担。同年6月23日,凯盛公司向惠丰银行出具一份房产抵押担保的承诺函,同意以上述房产为柏冠公司在惠丰银行融资提供抵押担保,并承诺如柏冠公司不能按期履行惠丰银行的债务,上述抵押物在处置后的价值又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凯盛公司同意用其他财产偿还剩余债务。该承诺函及上述股东会决议均经凯盛公司全体股东签名及加盖凯盛公司公章。2012年6月24日,惠丰银行与凯盛公司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自2012年6月19日至2015年6月19日期间,在5000万元的最高余额内,为惠丰银行对柏冠公司享有的借款债权,无论该债权在上述期间届满时是否已到期,也无论该债权是否在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前已经产生,提供抵押担保,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同日,双方对该抵押房产依法办理了抵押登记,惠丰银行取得宿房他证宿豫第201204387号房地产他项权证。2012年7月3日,凯盛公司再次经过股东会决议,并同时向惠丰银行出具房产抵押承诺函,股东会决议与承诺函的内容及签名盖章均与前述相同。当日,凯盛公司与惠丰银行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双方签订的《最高额抵押合同》担保范围包括2012年4月20日惠丰银行与柏冠公司签订的贷款合同项下的债权。2012年7月11日,柏冠公司因办公场地紧张,便用该笔借款购买一层写字楼。惠丰银行为了调整自己的贷款结构,将其对柏冠公司借款债权中的2000万转让给南方资产管理公司,双方签订了债权转让合同,但忘记了告知柏冠公司债权转让事宜。柏冠公司未按期偿还涉案借款,惠丰银行诉至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判令柏冠公司偿还借款本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并要求凯盛公司以其抵押的宿房权证宿豫字第201104767号房地产权证项下的房地产承担抵押担保责任。南方资产管理公司也要求柏冠公司偿还借款本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并要求凯盛公司以其抵押的宿房权证宿豫字第201104767号房地产权证项下的房地产承担抵押担保责任。请回答以下1-6题。2.关于凯盛公司在6月23日向惠丰银行出具的房产抵押担保的承诺函的效力,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该承诺函为单方承诺,不能产生保证担保的效力B.该承诺函为单方承诺,不能产生抵押权设立的效力C.该承诺函为单方承诺,能产生保证担保的效力D.该承诺函为单方承诺,能产生抵押权设立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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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出质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B、出质人同意出质的承诺函

    C、存单共有人同意出质的承诺函

    D、个人定期储蓄存单原件及存单预留印鉴、支取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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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最高额抵押权只能对未来一定期间内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故该债权不属于最高额抵押权担保范围B.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故该债权属于最高额抵押权担保范围C.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但当事人并未对此进行抵押登记,故该债权不属于最高额抵押权担保范围D.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但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
  • 2012年4月20日,惠丰银行与柏冠公司签订《小企业借款合同》,约定柏冠公司向惠丰银行借款3000万元,借款用于公司RUS型号无人机研发,借款期限为两年,自实际提款日起算,2014年4月1日还1000万元,2014年4月17日还2000万元。同年4月24日,惠丰银行向柏冠公司发放了上述借款。柏冠公司以自己的一台进口机器设备提供质押担保。如心公司以自己取得的一项专利质押给惠丰银行,以担保柏冠公司将来履行还款义务,双方签订了质押合同,柏冠公司将专利权证书交给了惠丰银行。其后,如心公司将该专利权转让给某科技公司。2012年6月16日,凯盛公司股东会决议决定,同意将该公司某一国际家居广场(房权证宿豫字第201104767号)房产,抵押与惠丰银行,用于柏冠公司在惠丰银行办理融资抵押,因此产生一切经济纠纷均由凯盛公司承担。同年6月23日,凯盛公司向惠丰银行出具一份房产抵押担保的承诺函,同意以上述房产为柏冠公司在惠丰银行融资提供抵押担保,并承诺如柏冠公司不能按期履行惠丰银行的债务,上述抵押物在处置后的价值又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凯盛公司同意用其他财产偿还剩余债务。该承诺函及上述股东会决议均经凯盛公司全体股东签名及加盖凯盛公司公章。2012年6月24日,惠丰银行与凯盛公司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自2012年6月19日至2015年6月19日期间,在5000万元的最高余额内,为惠丰银行对柏冠公司享有的借款债权,无论该债权在上述期间届满时是否已到期,也无论该债权是否在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前已经产生,提供抵押担保,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同日,双方对该抵押房产依法办理了抵押登记,惠丰银行取得宿房他证宿豫第201204387号房地产他项权证。2012年7月3日,凯盛公司再次经过股东会决议,并同时向惠丰银行出具房产抵押承诺函,股东会决议与承诺函的内容及签名盖章均与前述相同。当日,凯盛公司与惠丰银行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双方签订的《最高额抵押合同》担保范围包括2012年4月20日惠丰银行与柏冠公司签订的贷款合同项下的债权。2012年7月11日,柏冠公司因办公场地紧张,便用该笔借款购买一层写字楼。惠丰银行为了调整自己的贷款结构,将其对柏冠公司借款债权中的2000万转让给南方资产管理公司,双方签订了债权转让合同,但忘记了告知柏冠公司债权转让事宜。柏冠公司未按期偿还涉案借款,惠丰银行诉至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判令柏冠公司偿还借款本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并要求凯盛公司以其抵押的宿房权证宿豫字第201104767号房地产权证项下的房地产承担抵押担保责任。南方资产管理公司也要求柏冠公司偿还借款本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并要求凯盛公司以其抵押的宿房权证宿豫字第201104767号房地产权证项下的房地产承担抵押担保责任。请回答以下1-6题。1.关于如心公司的专利质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如心公司将专利权证书交给了惠丰银行,故质押权已经成立B.如心公司并未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故质押权并未成立C.即使质押权并未成立,但如心公司仍应当在质押合同所约定的担保范围内为惠丰银行的债权进行担保D.因如心公司已经将专利权质押给惠丰银行,故如心公司不得擅自转让该专利权。
  • 贷款承诺函的签发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A、真实性;

    B、安全性;

    C、流动性;

    D、效益性;

  • 贷款承诺函出具后,若经审批承诺的项目无法满足有关要求,且客户财务状况已发生实质性逆转,经营行要按贷款承诺函补充协议中有关约定()。

    A、履行提供贷款责任

    B、在权限内履行提供贷款责任

    C、免除提供贷款责任

    D、部分免除提供贷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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