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书》载:“诏贤良曰:‘……贤良明于古今王事之体,受策察问,咸以书对,著之于篇,朕亲览焉。’于是董仲舒、公孙弘等出焉。”文中的“朕”指的是()。
景帝中六年诏日:“加笞者,或至死而笞未毕,腾甚怜之,其减笞三百日二百,笞二百日一百。”又“笞者,所以教之也。”其定箠令。
——《汉书·刑法志》
请分析材料并结合中国法制史的有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汉景帝在刑罚制度上做了哪些改革?
(2)汉景帝改革刑制的原因是什么?
(3)如何评价汉代文景时期的刑制改革?
汉高祖刘邦七年下诏:“郎中有罪耐以上,请之。”之后不久,一位公侯因故意伤害他人而获罪,但他可以根据汉高祖的这一诏书规定享受哪些优待?
A、上请
B、恤刑
C、汉律儒家化
D、首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