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鞋期权”是发行人授予主承销商的一项选择权,即主承销商在新股上市后一个月内可以自主执行超过计划融资规模15%的配售新股的权利。如果主承销商根据授权要求发行人按发行价再额外配售15%的股票给投资者,则是因为当时市场中新上市的股票()。
A.Ⅰ、Ⅲ
B.Ⅱ、Ⅲ、Ⅳ
C.Ⅰ、Ⅱ、Ⅲ、Ⅳ
D.Ⅱ、Ⅲ、Ⅴ
E.Ⅰ、Ⅱ、Ⅲ、Ⅳ、Ⅴ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向其配售股票的投资者有( )。
A、主承销商控股股东管理的公募基金
B、主承销商高管人员配偶的姐姐
C、过去6个月内与主承销商签署私募公司债券承销协议的公司
D、持有主承销商10%股份的股东
E、发行人监事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