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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4年()中有关亲属制度的规定,在早期资本主义国家的立法中是很有代表性的。这些规定包括结婚、离婚、父母子女、收养与非正式监护、亲权、未成年、监护及亲权解除、夫妻财产契约及夫妻间相互权利以及继承等内容,全面表达了资本主义婚姻家庭制度的要求,在欧洲亲属立法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A、《德国民法典》

B、《法国民法典》

C、《瑞士民法典》

D、《俄国民法典》

相关标签: 民法典   资本主义   立法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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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选题】资本主义法律制度的阶段不包括()。

    A.自由资本主义

    B.垄断资本主义

    C.封建资本主义

    D.当代资本主义

  • 近现代大陆法系国家以罗马法为蓝本制定的典型民法典有()。
    A.《法国民法典》
    B.《英国民法典》
    C.《意大利民法典》
    D.《瑞士民法典》
    E.《德国民法典》

  • 近代民法的代表是()

    A.罗马法

    B.法国民法典

    C.德国民法典

    D.苏俄民法典

  • 下列关于《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法国民法典》是资本主义自由竞争时期的民法典,而《德国民法典》是由自由竞争的资本主义向垄断的支本主义过渡的法典,二者都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

    B、《法国民法典》是资产阶级民法历史上第一次全面规定法人制度的法典

    C、二者都体现了资本主义契约自由原则和过失责任原则

    D、不同的是《德国民法典》保留了浓厚的封建残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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