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搜题 > 资格证大类 > 法律类 > 问题详情
问题详情

根据我国《宪法》,公民享有的人身自由权包括()。

A、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B、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C、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D、公民享有迁徙自由

相关标签: 迁徙自由   人身自由权   自由权  

未找到的试题在搜索页框底部可快速提交,在会员中心"提交的题"查看可解决状态。 收藏该题
查看答案

相关问题推荐

  • 1.1958年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新中国第一部完整的户籍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我国传统户籍制度正式形成。此条例确立了一套新的户籍管理办法,它包括常住、暂住、出生、死亡、迁出、迁入、变更等多项人口登记规定,并以法律的形式对人口流动进行了严格的管制。单纯从经济的角度看,1958年起实行的户籍管理制度,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是必需的,也是有效的。随后的饥荒之年,如果人口毫无管理地盲目流动,造成的社会危害与社会管理成本将是无法想象的。这个制度在当时对稳定社会经济有积极作用。但与此同时,条例的颁布也在城乡之间、城市之间构筑了一道道高墙,而现在为各方人士深感头痛的城乡“二元经济”也由此蔓生出来,并一直影响着中国经济的结构性调整,困扰着中国经济的发展。
    1963年以后,公安部在人口统计中把享受国家供应粮的城镇居民划为“非农业户口”,从此,中国城乡分离的二元模式初步形成。1964年8月,国务院批转了《公安部关于处理户口迁移的规定(草案)》,该文件比较集中的体现了处理户口迁移的基本精神:对从农村迁往城市、集镇的要严加限制;对从集镇迁往城市的要严加限制。此规定堵住了农村人口迁往城镇的大门。
    2.为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传统的户籍制度在不断的进行调整。随着户籍制度的改革,“农转非”、“农民自带口粮进入城镇务工经商”、大城市的“蓝印户口”、城市户口买卖、城市购房入户等现象逐一涌现出来。
    1977年11月,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处理户口迁移的规定》,提出“严格控制市、镇人口,是党在社会主义时期的一项重要政策”。该规定进一步强调要严格控制农村人口进入城镇,第一次正式提出严格控制“农转非”。长期以来,户籍制度还与粮油关系、劳动人事制度、社会福利制度、教育制度、住房制度紧密挂钩,它从不同方面限制着中国人的迁徙自由。户籍是一道无形的墙,阻碍着劳动力市场的发育。墙的一边是城市更好的福利,另一边是农村的公共服务不足。
    1984年,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农民进入城镇落户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有经营能力、有固定住所或在乡镇企业单位长期务工的,公安机关应准予落常住户口。统计为非农业人口,吃议价粮。给了部分人以“迁徙自由”,农民由此获得了在城市合法生存的权利。
    1997年,公安部提请国务院批转《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和《关于完善农村户籍管理制度的意见》,明确提出从农村到小城镇务工或者兴办第二、三产业的人员,小城镇的机关、团体、企业和事业单位聘用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在小城镇购买商品房或者有合法自建房的居民,以及与其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可以办理城镇常住户口。
    1998年,公安部提请国务院批转《关于解决当前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的意见》,主要规定:实行婴儿落户随父随母自愿的政策;放宽解决夫妻分居问题的户口政策;投靠子女的老人可以在城市落户;尤其是第四条:“在城市投资、兴办实业、购买商品房的公民,及随其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凡在城市有合法固定的住所、合法稳定的职业或者生活来源,已居住一定年限并符合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的,可准予在该城市落户。”这解决了新生婴儿随父随母落户、夫妻分居、父母投靠子女等几个民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2001年5月1日,国家明令取消《市镇居民粮食供应转移证明》,终结了延续近40年的“户粮挂钩”政策,为今后户口迁移制度的改革排除了一个重大制度性障碍。2001年,公安部提请国务院批转《关于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对办理小城镇常住户口的人员,不再实行计划指标管理。2001年九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指出,要“消除城镇化的体制和政策障碍”,“改革城镇户籍制度,形成城乡人口有序流动的机制”。同年10月1日,国务院批准公安部《关于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开始实施,中国两万多个小城镇中有固定住所和合法收入的外来人口均可办理小城镇户口登记。
    2003年江苏省对户籍管理制度进行改革,自5月1日起实行按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制度,取消城镇户口和农业户口,统称居民户口。取消“农业户口”。户口迁移将更容易,只要有合法固定住所或稳定生活来源,就可以获准迁入县城、乡镇所在地。
    近年来,北京、上海、浙江、广东、福建、山东、吉林、河南、湖南、四川等地的户籍制度改革,都开始启动。但公民还期待着更大的举措和突破。
    3.传统户籍制度对社会的影响。传统户籍制度从1958年开始,已经在中国生存了将近半个世纪。在这近半个世纪中,户籍制度曾经对中国做出了较大的贡献,例如对发展计划经济、对人口统计、提供人口资料、对维护计划经济下的治安等。但是,事实证明,户籍制度对市场经济的发展越来越起着阻碍的作用。具体来讲,传统户籍制度对社会的影响如下:(1)传统户籍制度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人才的流动。在传统户籍制度下,一个地区很难获得外地的人才,外来人才很难到户口外的地区安家落户,需要人才的地区也无法引进人才,因为它们也解决不了外来人才的户口问题。特别对于那些沿海城市,在这些发展速度较快的城市,劳动力需求较大,仅是本地的人口已经满足不了经济发展的需要,引入外地人才成了他们的迫切需求。传统的户籍制度,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2)传统的户籍制度是形成城乡二元结构的基础,它阻碍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延缓了农村城市化的进程,妨碍了人口城镇化的正常进行。我国农村积累了庞大的剩余劳动力,严重的压制了农村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就全国而言,全国76%的人口在农村,农村剩余劳动力估计有2亿人,占农村总人口的1/4,他们亟需向第二、三产业和城镇转移。一个地区整体经济的发展,需要消除城乡二元结构,促进城市、农村的共同发展。(3)传统户籍制度导致社会不公平。在传统户籍制度下,城市人口享受着社会福利保障体系,而农村人口却只能用土地来养活自己,而且农村人口必须被限制在农村土地上,不能进城。这对农村人口是不公平的。
    4.1991年,36岁的南京某单位职工马某经人介绍,认识了比他小15岁的安徽肥东农村姑娘小芳(系化名),不久两人就结婚了。婚后,马某将小芳接到南京生活,并给小芳找了一个临时工作,婚后两人感情尚好。次年,小芳生下一个男孩。1995年,儿子满3岁了,马某的心思重了起来:孩子户口与妻子在一起,至今还是农村户口,以后上学借读费太高,就业也是个问题。他思前想后,决定与妻子“假离婚”,等孩子户口上来后再复婚。经马某一番开导,小芳也同意了。于是,夫妻二人演了一次“双簧”,以“年龄悬殊、感情不和”为名办理了离婚手续。果然,儿子判归马某,户口迁到南京。夫妻二人如愿以偿,“一家三口”仍像以前那样生活在一起,一切似乎没什么变化。一次小芳上班后突然失了踪,一个星期后打来电话,称要跟马某断绝关系。马某还想追问,小芳一句话把他呛得愣了半天:“我们早就不是夫妻了,你有什么权利干涉我的自由?”原来,小芳在外面有了男友。望着哭着要妈的儿子,马某心如乱麻地向派出所报案,民警表示小芳的行为并不违法,派出所也无能为力。
    5.人才配置市场化有两个重要指标:一是人员流动的自由程度,二是工资的市场决定程度。按照国际标准,一个国家只有实现80%以上的市场化,才能被认为是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而市场化程度的要素之一就是劳动力及其自由流动。世界遗产基金会和华尔街日报每年要对世界上150个国家和地区进行所谓经济自由化程度的评价。美国是95%,中国大体上是美国市场化程度的一半,被认为是准市场经济国家。
    6.北京人才服务中心的主任说,现在外地大专毕业生要进京留京,还需要指标,按条件审批。在京单位特别是“国”字号公有制经济成分的企事业单位招人,除性别、年龄、学历外,最重要的一条要有户口。这是用计划经济的办法管理市场经济出现的问题。这种做法出路会越来越窄,发展的方向不应是放宽迁移政策,而应是淡化户口的作用,淡化户口的观念。从实际上取消户籍对人才使用的限制。
    7.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姚裕群指出,户籍制度的改革完全顺应当前我国市场经济的需要,户籍制度改革将对我国经济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它将带来大量的人口流动和人才流动,对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建设也将起到积极的作用。他说,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共有三次较大的自发的人员流动(三峡工程迁移除外),一次是千军万马奔深圳,一次是海南掏金热潮,最近的一次是“上海热潮”。每次大规模的人员流动虽然给当地增加了诸如治安、交通方面的负面影响,但大规模的人员流动确实为当地经济的腾飞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他认为,虽然我国部分地区在户籍改革方面有所突破,但还远远不能适应我国目前经济发展的需要,以及人才合理流动、人才合理配置,也不能完全适应我国城镇化发展的总体战略。改革户籍制度,打破城乡界限,是现代化和城市化的要求,它将有力推动地区间的经济融合,并带来社会结构、文化等方面的深刻变化。他强调一些大城市虽向外地人开了一道口,但在开口的背后仍附加了这样那样的条件,特别是北京仍只限大学本科以上的高科技人才进京,同时大多数企业单位招工,仍把户口作为其中一个不可缺少的硬件,使许多人才失去同等竞争的机会,这样将对地区的经济发展产生不利的影响。
    8.美国:实行的是“出生死亡登记大纲”。只进行公民出生、死亡登记,平时公民可以自由迁移、移民。但公民迁移和移居某地,其生活状态必须符合该城市卫生及相关法律规定,如有一定的住房面积,有稳定的收入能呆在该地。否则,有关部门将出面予以法律制裁,用这种方法维护一个城市的和谐和发展。
    法国:户籍管理内容十分详尽,不仅有公民出生年月、性别、单双胞胎等内容,而且还有其父母的职业、经济收入、国籍、宗教信仰等相关内容。法国人的户籍信息与他们的就医、存款等日常生活紧密相关,一旦变动,意味着整个生活将发生较大变化,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对于跨地区的人口流动,不论是城里
  • 注意事项
    1.申论考试是对应试者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的综合测试。
    2.作答参考时限:阅读资料30分钟,作答60分钟。
    3.仔细阅读给定资料,按照后面提出的“申论要求”依次作答。
    给定材料
    材料1:
    铁道部新闻发言人王勇平1月10日宣布,今年铁路春运各类旅客列车一律不再实行票价上涨,今后也不再上浮。至此,节逢年关之时,旅客不用为“一票难求”的同时再遭受票价上浮的“春劫”。这一政策实行后,将有数千万旅客直接受益,因此此消息一经传出,立刻引起了强烈反响,很多人纷纷为之鼓掌叫好、额手相庆。要知道在强大的垄断行业面前,普通民众既没有讨价还价“用手投票”的权利,也没有另寻出路“用脚投票”的自由。铁道部此次举措可以说是民本理念的回归。
    材料2:
    当接到铁道部取消今年“春运涨价”的消息时,远在山西的郝劲松当时就跳了起来,他告诉记者,心口上悬挂的那块大石终于得以落下,“我认为这是民意的巨大胜利,这次胜利甚至可以成为一个样本。”“我深信我的力量能够产生蝴蝶效应,让更多个郝劲松都做拥护公益的事,我会是那个渺小的水分子,一旦受热则会让整锅水沸腾,民意不是个别人的事,其实需要更多的人一起努力,关键是全体公民素质的提高。”
    材料3:
    今年春运火车票不再实行票价上浮制度的消息一出,好评如潮。有人将其归功于郝劲松的不懈努力,有人认为是民众的胜利,也有人认为是“铁老大”顺应民意的结果。铁道部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此决定酝酿了一阵子,与外界盛传的“郝劲松致信铁道部部长呼吁春运不涨价”没有直接关系,只是为了更好地实现铁路惠民。
    材料4:
    铁路春运票价浮动方案始于2002年,首次对社会关注的春运铁路客运涨价问题举行全国听证会。铁道部当时拟订的调价报告认为,2002年铁路春运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最高涨幅拟为30%-40%。听证后,铁道部发布通知,2002年从北京始发的新型空调车和普通列车,在原票价基础上硬座上浮15%,其它席别上浮20%。2003至2006年的春运火车票价上涨未举行听证会,而调价幅度与2002年上涨情况相同。
    材料5:
    持铁路春运票价上浮观的人坚持认为,这是为了利用价格杠杆调节供需矛盾,铁路春运车票涨价对春运高峰客流所产生的削峰填谷、调节客流作用明显。乍一看,理由似乎很充分,其实这一说法忽略了一个重要前提条件,即价格杠杆必须在充分竞争的市场中才能起作用。而铁路运输却连有限的竞争都没有,属于典型的垄断行业。同时,“削峰填谷”也好,“调节客流”也罢,其最大悖谬在于,本该以运输旅客为目的的铁路部门却以涨价手段力图阻止旅客的流动,由此不可避免地带来关于其价值取向的拷问。
    材料6:
    再高的票价、再拥挤的火车,都无法阻挡回家的路所承载的浓浓亲情,这有关文化传统,无关垄断地位。众所周知,春节是中国人最具传统的节日。每至春节,离家在外的学生、打工者,多会选择返家团圆的方式欢度春节。在短短的一段时间内,民工流、学生流、探亲流和旅游流骤然聚集,形成极为庞大的客流。这一切都给交通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形成了中国特有的春运现象。这种“经济无涉”的文化传统,如果让垄断者的“局部让利”被涂抹上浓重的道德油彩,就会蒙蔽垄断者最本真的沉疴。
    材料7:
    春运涨价之所以引来骂声,关键是人们对这一非市场化行为的目的产生了质疑。早在2005年全国两会期间,春运涨价就被全国政协委员王翔指为双重违法:缺少价格听证违背《价格法》,车票涨价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近年来,很多人大代表和法律工作者纷纷从经济、法律以及政策等多种角度对春运涨价提出质疑,“维权斗士”郝劲松无疑是其中颇具影响力的一个代表。然而在最近一次与铁道部的交锋中,他却再次败下阵来。2006年12月1日,郝劲松状告铁道部春运涨价程序违法一案在北京市中院一审落判,法院当庭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虽然无数人都曾经指出春运涨价有违法律规定,但却始终无法得到司法机关的认可。由此不仅给了铁路部门随意定价的自由,也使得他们可以任意挑选一个合适的机会抛出所谓“不上浮”来俘获民心,普通民众还是只能被动地接受这一切,而没有任何表达意愿的机会。春运不涨价的结果当然是好的,但是没有了法律的约束以及民意的监督,铁路部门依然是在以个人喜好左右着票价的走势。
    材料8:
    在票价不浮动的好消息中,我们丝毫看不到权利支配决策的影子。一次次的诉讼,以及不得已而求其次的陈情书,甚至包括其背后的强大民意基础,都曾经试图以法治作为阿基米德支点,在垄断的夹缝中,撬起垄断者习惯性沉重的傲慢,但这些尝试在垄断者的强势面前无一幸免于失败的命运。
    材料9:
    铁道部取消春运涨价的作法,让人看到了其逐步改变非市场化行为,彻底打破垄断,引入竞争机制的努力和决心,但被垄断者所扭曲的价值规律,所能决定的只是垄断的强度,而强度的伸缩注定永远都无法成为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没有通过正当程序伸张的权利以及“鲶鱼效应”式竞争机制的引入,我们的想象能够走多远,垄断者的春天就会有多么的坚挺。
    材料10:
    铁路客运原本就带有公益性和福利性特点,涨价与否应当征求消费者的意见,以及遵循既定的法律程序。反对春运涨价之声一直不绝于耳,春运涨价涉嫌程序违法也屡屡被人提及,春运不涨价本应成为一种常态,铁道部的表态显然来得太迟了一些。其实,按照价格与服务对应原则,旅客购买了同等价钱的车票,理应享受到同等质量的服务,而囿于铁路部门的实际能力,春运时的服务质量普遍大打折扣,这时候车票不但不应该上涨,反而是应当下降才合理。
    材料11:
    民众一次次对准春运涨价开炮,并不仅仅只是希望得到“不涨价”的结果,而是希望借此机会疏通民意表达渠道,借助于法律武器同各式各样的垄断行业展开博弈维权。从这种意义上说,程序的正义其实比结果的公正更重要。
    材料12:
    铁道部最近宣布取消铁路春运客运票价浮动政策,并承诺在春运期间努力增加运力,加强调度管理,改善乘车环境。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许光建教授指出,从过去以“削峰填谷”为理由涨价,到现在的价格回归,反映了政府在价格管理上认真遵循了“以人为本”理念。
    材料13:
    随着铁路春运火车票价格不再实行上浮,一方面,民工流、探亲流、旅游流会得到极大的增强;另外一方面,春运的流向和流量更加集中。这都将使春运工作面临着更大的考验。要知道,春运维系着交通、卫生、饮食、安全等诸多因素。在这样的背景下,春运中会不会出现诸如过度拥挤,黄牛猖獗,服务缩水,盗贼横行等现象呢?如果真是如此,即便是春运火车票降下来了,恐怕仍然会有大量旅客走不快,走不好,甚至还会让一些旅客的回家之旅变成了“伤心之旅”。
    材料14:
    春运从来不只是一种单纯经济现象,它更应该被视为一种社会现象。因为春运维系着人们的迁徙自由,还关联着流动人群的人身权、财产权。惟有真正提高春运的服务意识,保障旅客的基本生理需求和人身、财产生命安全,使他们快速、准时、平安、舒心地回家,才能真正实现今年的“以人为本”与和谐春运这样的目标诉求。
    材料15:
    针对铁道部规定今年春运火车票价格不再上浮可能带来的新问题,当务之急,就是提早做好准备,拿出可行的应急预案。这也就要求,必须把交通、卫生、安全等各种社会资源进行有效地分配,实现诸如票价销售畅通、信息上报及时、便民措施到位、打击黄牛与不法分子等等目标诉求,最终达到改善和优化春运的整体环境的目标。
    请根据下面的参考答案给出您对该题的自评分
    第一题、请用不超过300字的篇幅,概括出给定资料的主要内容。(30分)
    要求:准确、全面、有条理
    赋分说明
    共有10点,每点3分。必须答出“问题”、“原因”、“影响”、“对策”这四个层面。同义表述可酌情给分
    第二题、针对给定资料的内容,请自拟标题,就打破行业垄断与以民为本的关系问题加以申述。(70分)
    要求:观点鲜明,中心突出,内容充实,条理清楚。字数1000字左右。
    赋分说明
    分为四类文:
    一类卷(60-70分):观点明确、论据充分、结构严谨、层次清晰,能够准确把握加强垄断行业与以民为本之间的关系,并阐明垄断行业的存在弊端。
    二类卷(40-59分):观点明确、论据充分、结构较严谨、层次较清晰,能够准确把握加强垄断行业与以民为本之间的关系,并阐明垄断行业的存在弊端。
    三类卷(21-39分):观点较为明确、论据较为充分,只论述,对于以民为本,垄断行业弊端论述较弱。
    四类卷(0-20分):观点不够明确、论据不够充分、层次不清晰,只论述以民为本。
    阅卷人具体操作细则
    (1)题目缺失扣2分。
    (2)每少50字扣1分(以900字为基准),最多扣2分。
    (3)每3个错别字扣1分,最多扣2分。
    (4)简单连续摘抄给定资料200字以上者,判为四类卷。
    (5)卷面整洁清楚、字迹工整、标点符号正确,酌情加1-2分,但总分不能超过60分。
  • 二、给定资料

    1、铁道部新闻发言人王勇平1月10日宣布,今年铁路春运各类旅客列车一律不再实行票价上涨,今后也不再上浮。至此,节逢年关之时,旅客不用为“一票难求”的同时再遭受票价上浮的“春劫”。这一政策实行后,将有数千万旅客直接受益,因此此消息一经传出,立刻引起了强烈反响,很多人纷纷为之鼓掌叫好、额首相庆。要知道在强大的垄断行业面前,普通民众既没有讨价还价“用手投票”的权利,也没有另寻出路“用脚投票”的自由。铁道部此次举措可以说是民本理念的回归。

    2、当接到铁道部取消今年“春运涨价”的消息时,远在山西的郝劲松当时就跳了起来,他告诉记者,心口上悬挂的那块大石终于得以落下,“我认为这是民意的巨大胜利,这次胜利甚至可以成为一个样本。”“我深信我的力量能够产生蝴蝶效应,让更多个郝劲松都做拥护公益的事,我会是那个渺小的水分子,一旦受热则会让整锅水沸腾,民意不是个别人的事,其实需要更多的人一起努力,关键是全体公民素质的提高。”

    3、今年春运火车票不再实行票价上浮制度的消息一出,好评如潮。有人将其归功于郝劲松的不懈努力,有人认为是民众的胜利,也有人认为是“铁老大”顺应民意的结果。铁道部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此决定酝酿了一阵子,与外界盛传的“郝劲松致信铁道部部长呼吁春运不涨价”没有直接关系,只是为了更好地实现铁路惠民。

    4、铁路春运票价浮动方案始于2002年,首次对社会关注的春运铁路客运涨价问题举行全国听证会。铁道部当时拟订的调价报告认为,2002年铁路春运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最高涨幅拟为30%-40%。听证后,铁道部发布通知,2002年从北京始发的新型空调车和普通列车,在原票价基础上硬座上浮15%,其它席别上浮20%。2003至2006年的春运火车票价上涨未举行听证会,而调价幅度与2002年上涨情况相同。

    5、持铁路春运票价上浮观的人坚持认为,这是为了利用价格杠杆调节供需矛盾,铁路春运车票涨价对春运高峰客流所产生的削峰填谷、调节客流作用明显。乍一看,理由似乎很充分,其实这一说法忽略了一个重要前提条件,即价格杠杆必须在充分竞争的市场中才能起作用。而铁路运输却连有限的竞争都没有,属于典型的垄断行业。同时,“削峰填谷”也好,“调节客流”也罢,其最大悖谬在于,本该以运输旅客为目的的铁路部门却以涨价手段力图阻止旅客的流动,由此不可避免地带来关于其价值取向的拷问。

    6、再高的票价、再拥挤的火车,都无法阻挡回家的路所承载的浓浓亲情,这有关文化传统,无关垄断地位。众所周知,春节是中国人最具传统的节日。每至春节,离家在外的学生、打工者,多会选择返家团圆的方式欢度春节。在短短的一段时间内,民工流、学生流、探亲流和旅游流骤然聚集,形成极为庞大的客流。这一切都给交通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形成了中国特有的春运现象。这种“经济无涉”的文化传统,如果让垄断者的“局部让利”被涂抹上浓重的道德油彩,就会蒙蔽垄断者最本真的沉疴。

    7、春运涨价之所以引来骂声,关键是人们对这一非市场化行为的目的产生了质疑。早在2005年全国两会期间,春运涨价就被全国政协委员王翔指为双重违法:缺少价格听证违背《价格法》,车票涨价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近年来,很多人大代表和法律工作者纷纷从经济、法律以及政策等多种角度对春运涨价提出质疑,“维权斗士”郝劲松无疑是其中颇具影响力的一个代表。然而在最近一次与铁道部的交锋中,他却再次败下阵来。2006年12月1日,郝劲松状告铁道部春运涨价程序违法一案在北京市中院一审落判,法院当庭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虽然无数人都曾经指出春运涨价有违法律规定,但却始终无法得到司法机关的认可。由此不仅给了铁路部门随意定价的自由,也使得他们可以任意挑选一个合适的机会抛出所谓“不上浮”来俘获民心,普通民众还是只能被动地接受这一切,而没有任何表达意愿的机会。春运不涨价的结果当然是好的,但是没有了法律的约束以及民意的监督,铁路部门依然是在以个人喜好左右着票价的走势。

    8、在票价不浮动的好消息中,我们丝毫看不到权利支配决策的影子。一次次的诉讼,以及不得已而求其次的陈情书,甚至包括其背后的强大民意基础,都曾经试图以法治作为阿基米德支点,在垄断的夹缝中,撬起垄断者习惯性沉重的傲慢,但这些尝试在垄断者的强势面前无一幸免于失败的命运。

    9、铁道部取消春运涨价的作法,让人看到了其逐步改变非市场化行为,彻底打破垄断,引入竞争机制的努力和决心,但被垄断者所扭曲的价值规律,所能决定的只是垄断的强度,而强度的伸缩注定永远都无法成为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没有通过正当程序伸张的权利以及“鲶鱼效应”式竞争机制的引入,我们的想象能够走多远,垄断者的春天就会有多么的坚挺。

    10、铁路客运原本就带有公益性和福利性特点,涨价与否应当征求消费者的意见,以及遵循既定的法律程序。反对春运涨价之声一直不绝于耳,春运涨价涉嫌程序违法也屡屡被人提及,春运不涨价本应成为一种常态,铁道部的表态显然来得太迟了一些。其实,按照价格与服务对应原则,旅客购买了同等价钱的车票,理应享受到同等质量的服务,而囿于铁路部门的实际能力,春运时的服务质量普遍大打折扣,这时候车票不但不应该上涨,反而是应当下降才合理。

    11、民众一次次对准春运涨价开炮,并不仅仅只是希望得到“不涨价”的结果,而是希望借此机会疏通民意表达渠道,借助于法律武器同各式各样的垄断行业展开博弈维权。从这种意义上说,程序的正义其实比结果的公正更重要。

    12、铁道部最近宣布取消铁路春运客运票价浮动政策,并承诺在春运期间努力增加运力,加强调度管理,改善乘车环境。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许光建教授指出,从过去以“削峰填谷”为理由涨价,到现在的价格回归,反映了政府在价格管理上认真遵循了“以人为本”理念。

    13、随着铁路春运火车票价格不再实行上浮,一方面,民工流、探亲流、旅游流会得到极大的增强;另外一方面,春运的流向和流量更加集中。这都将使春运工作面临着更大的考验。要知道,春运维系着交通、卫生、饮食、安全等诸多因素。在这样的背景下,春运中会不会出现诸如过度拥挤,黄牛猖獗,服务缩水,盗贼横行等现象呢?如果真是如此,即便是春运火车票降下来了,恐怕仍然会有大量旅客走不快,走不好,甚至还会让一些旅客的回家之旅变成了“伤心之旅”。

    14、春运从来不只是一种单纯经济现象,它更应该被视为一种社会现象。因为春运维系着人们的迁徙自由,还关联着流动人群的人身权、财产权。惟有真正提高春运的服务意识,保障旅客的基本生理需求和人身、财产生命安全,使他们快速、准时、平安、舒心地回家,才能真正实现今年的“以人为本”与和谐春运这样的目标诉求。

    15、针对铁道部规定今年春运火车票价格不再上浮可能带来的新问题,当务之急,就是提早做好准备,拿出可行的应急预案。这也就要求,必须把交通、卫生、安全等各种社会资源进行有效地分配,实现诸如票价销售畅通、信息上报及时、便民措施到位、打击黄牛与不法分子等等目标诉求,最终达到改善和优化春运的整体环境的目标。

    三、申论要求

    1.请用不超过300字的篇幅,概括出给定资料的主要内容。要求:准确、全面、有条理(30分)

  • 下列不属于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是

    A、言论自由

    B、平等权

    C、人格尊严

    D、迁徙自由

  • 根据我国《宪法》,公民享有的人身自由权包括(  )。[2011年真题]

    A、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B、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C、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D、公民享有迁徙自由

联系客服 会员中心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