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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0年英国发生了一起案件,一对夫妇准备离婚,在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上产生分歧。依据英国原来确定的一个先例,当时的情况下孩子归父亲抚养,但依据衡平法院的审判实践,孩子应当归母亲抚养。关于此案的处理哪一项是正确的?
A.依据普通法处理B.依据先例中确立的原则处理C.依据衡平法处理D.由国会对先例进行解释后再由法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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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平法是判例法的一种形式,下列关于衡平法表述不正确的是()
A.衡平法是通过大法官法院的审判活动,以法官的“良心”和“正义”为基础发展起来的
B.衡平法程序简便、灵活,法官判案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
C.英国15世纪正式形成了衡平法院,并逐步发展为一个独立于普通法的衡平法体系
D.衡平法对普通法来说是一种“补偿性”的制度,所以二者的规则发生冲突时,普通法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