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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3年11月,中国人民大学证实,招生就业处原处长蔡某因涉嫌违法违纪接受调查,教育学院执行院长胡某也被免职协助调查。这一事件与“名校”“招生”等关键词联系起来,引发了公众对高招问题的质疑。而此前,中国人民大学区域与城市经济研究所张教授就发表博文称:“100万上人大,大家都听说过。”如果说蔡某涉嫌招生腐败,尚未证实或尚未公布,因此只能带给公众更多联想,那么张教授所谓“100万上人大”,不仅更具象,也暗示了通过不正当渠道进入大的现象确实存在,且实际上已经明码标价。若果真如此,更让人痛心疾首了。“过去曝光的涉及高校的腐败通常是工程建设、科研基金等方面的案件,但近年来高校招生成为职务犯罪的高发区。”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综合指导处王处长告诉记者,“高招腐败涉案数额越来越大,在经济发达地区尤为明显。这类案件的发生通常是‘两厢情愿’,点对点交易秘密进行,因此,案件多发但却难以查处。”高校试点自主招生的初衷是为了改变以往一张考卷定终身的现象,有利于高校发现特殊人才,使得一些有专长的偏才、怪才或一些有培养潜能的学生有机会走进大学校门,可以说自主招生是一举多效的办法。但在政策具体执行中,有的异变成为权力和金钱交易的“点招”,成为一小部分特权群体专享的优惠,尤其是艺术及体育特长生领域的自主招生受主观因素影响较大,为有门路但成绩不好的考生开辟了人学新通道。调查发现,当前高校自主招生中,教育部门要求做到公正公开,可没明确公开到何种程度。以自主招生为例,公示项目最多的省市只包括7项,考号、姓名、性别、科类等,这些信息公众根本无从监督,而最关键的学业成绩、笔试、面试评价等,反而不在公示之列,操作的空间由此滋生。为了能让孩子上名校,尤其是人民大学这样的学校,对于有钱有权的人来说,参加自主招生是一个捷径,必然会使出一些手段。为了避免招生腐败,教育部和各高校都出台了多个廉洁自律的规定。然而,由于自主招生存在的问题没有集中爆发,更没有典型案件曝光,使出台的制度没有及时打上“补丁”堵塞漏洞。人们常说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石。教育公平从何处来?诚如一位大学校长所说教育公平首先要保证招生公平,推行‘阳光招生',坚持‘六公开’,即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不向考生和家长收取任何费用。唯有如此,‘100万上人大’之类的怪事才不会出现。”2.三峡大学广电专业大四女生肖某,曾在某媒体的视频部实习。她告诉记者,自己“能扛、能拍、能剪辑”,很想做一名视频记者,但现在很多媒体在招聘时都明确表示“视频记者只招男生”,让她很苦恼。“在B省找了作时,一些企业得知我不是B省人,都不太愿意接受。”肖某说。据教育部统计,2013年全国高校有699万名毕业生,创下历史新高,是2003年212万毕业生的近四倍。转眼这么多年过去了,就业形势似乎一年难过一年。如今,个别高校为保证就业率不惜替学生签订“伪三方”,“公务员考试”的狂潮只能用“两年工作经验”“基层工作经历”等来浇灭,大批硕士毕业生争相应聘城管、保洁员……随着大学生“就业难”问题的进一步凸显,就业公平问题也备受公众关注。B省某政协委员指出,当前大学毕业生找工作常会面临就业歧视,不仅仅是学历歧视、户籍歧视、性别歧视、工作年限或经验歧视等,更主要的是面对“背景”“关系”“人脉”等排他性歧视。怎么招人用人,企业有自主权,但自主并不意味着不受约束。有人说,即使在最难就业季,想找份工作也并不难,难的是找份好工作,现在的孩子都太娇贵。可俗话说人往高处走,无论是“体面劳动”还是“活得更有尊严”,都是每个人的正当追求。莘莘学子苦读十余年,想找一份专业对口、发挥特长、薪水又可以养活自己的工作,绝不是非分之相官方统计数字显示,2013年中国有152万人通过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在中国高校毕业生连续遭遇“最难就业季”后,公务员考试再次“升温”,最热岗位报录比例达7192:1,竞争十分激烈。在年轻人一窝蜂想当公务员,想进“体制内”之时,我们的体制也应该有所反思:我们在收人分配、社保待遇等方面的设计是否合理?上学、看病、养老这些基本公共服务能否不托人、不“拼爹”?进大企业能保证同工同酬吗?进中小企业能拿到加班费吗?最近,一个“‘80后’为何暮气沉沉”的帖子在网上讨论得火热。其实“80后”只是个标签,代表的是改革转型洪流中面临重重压力的庞大群体。同样,“最难就业季”也不只是应届毕业生们的一声娇嗔,政府和社会都有责任为下一代创造一个更加公平透明的成才环境。3.日前,有网站公布了2012年央企职工工资报告。这份对113家央企及其上市子公司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统计报告称,央企职工工资的涨幅有减缓的趋势,然而垄断企业的工资仍然远高于社会平均工资。2012年央企及其上市子公司共287家,在职员工平均工资超过11万元,同比增长8.2%,是城镇私营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8倍。在引发一片艳羡之声的同时,一些央企基层员工开始“喊冤”,并晒出“工资单”,部分企业家也开始“打抱不平”,认为统计有失偏颇。结论是否准确无误,有待进行精密计算;平均工资是否有可比性,也是见见智。但是,关于央企丁.资高的争议已经不是第一次。除了显性工资较高外,央企中不少隐形福利、灰色收人更助长了收入差距的扩大,这也成为部分央企“招仇恨”的原因。例如在2013年5月,中央审计署就曾通报,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内蒙古有限公司、山东有限公司就虚列支出套取资金1400余万元用于业务招待及发放职工福利;2009年至2011年,中国移动集闭总部、中国移动研究院为职工购买的不记名多用途健身卡达2400余万元,实际可用于健身、餐饮、购物等活动。即使不考虑央企民企,我国的收人差距也是惊人的。中国巳经成为全球贫富两极分化最严重的国家之一,这不是危言耸听。有关数据表明:中国社会的贫富差距已由改革开放初期的4.5:1,扩大到目前的近13:1;城乡居民收人差距由1998年的2.52:1,扩大到2011年的3.13:1。举个例子,同在一个企业,老总拿的是百万年薪,员工每月工资仅为一两千元,合计一年一两万元。老总责任重大,事关企业发展和生死存亡,多拿一点工资无可厚非,但是,两者工资相差50倍、100倍,甚至更多,这个差距未免有点大。国际上通常把基尼系数作为判断贫富差距的指标。根据世界银行的数据,从2000年开始,我国基尼系数就越过0.4'的警戒线,并逐年上升。收人差距扩大巳经成为严重困扰我国经济发展的瓶颈。提高普通群众收入水平,努力缩小收入差距,已经成为广大百姓的殷切期盼。2013年11月6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在即,由人民网策划的互动调查“大变革与小日子”得到了网友的热烈响应,共有近2.5万名网友参与了调查。“收入差距”“物价上涨”“户籍制度改革”“延迟退休”等十个热门关键同中,“收人差距”获得约7000票,占总投票数的近1/3,收人分配改革成为百姓最关心的改革。4.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市民之间收人差距的拉大,同样体现在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上。Q市通过对多个行业进行调查发现,有的单位为其员工一个月缴存五六千元,有的则只有一两百元,不同行业之间公积金缴存额度相差70倍。“缴得少用不起、缴得多有富余”的现象越来越严重。公积金作为一项社会福利保障制度,它的设计初衷是“高收入者不补贴,中低收入者较少补贴,最低收人者较多补贴”,从而让普通职工特別是中低收入家庭买得起房、住得上房。但它在现行制度安排下,却陷入“济富不济贫”的怪圈。在执行这一制度的过程中,福利好的单位,员工收入本来就高,不存在购房难题,却可以多缴公积金从中渔利;可是,真正需要购买住房的普通百姓,要么没有住房公积金,要么因为缴费少、贷款难,依旧买不起房、住不上房。从这些当中我们可以看出,收入越高的受益越大,收入越低的受益越小,这样的公积金“倒挂”非但不能起到调节收入分配、保障弱势群体的作用,反而进一步拉大了收入差距。公积金异化为“富人基金”,沦为少数利益既得者的“提款机”,这显然有悖其制度初衷和社会公平。实际运行中,公积金管理的低利率环境进一步加剧了不公。随着近年房价攀升,在一线城市购买一套商品住房动辄在200万元以上。事实上能够凭借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往往不是困难职工,而是一部分收入相对较高的群体。因此,低利率环境实际上是以低成本支持高收入群体满足住房需求,部分高收入家庭甚至是用所购买的第二套住房,坐享楼市升值带来的财富效应,这就产生了“马太效应”。用发展的眼光看,时至今日,公积金制度存在的环境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随着住房改革的持续推进和城市化的提速,有购房需求的群体在骤然增加,高企的房价已让中低收入群体微薄的公积金相形见绌,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保障性功能在弱化。所以,住房公积金制度需要与时俱进,更加突出社会公平正义。须知,公积金应为普通百姓“雪中送炭”,而不应给高收人者“锦上添花”。5.近段时间以来,李某某案引起轩然大波并持续发酵,舆论自然把目光聚集在“星爸爸”身上。对于审理过程的公开透明和判决的公正,公众都提出了较高要求。对于李某某案,公众的关注点更多地聚焦在李某某的身份是否会造成法院的轻判,以及权势一方是否会动用资源影响司法方面。一时间,李某某案成为了一个充当社会平等公正“试金石”的案件。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消息,北京市一中院11月27日对李某某等五人强奸上诉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二审裁定驳回上诉人的上诉,维持原判。一审时李某某被判有期徒刑10年。就在法院宣判结束后的法庭教育阶段,法官特别对当场听取判决结果的李某某说:“作出这样的判决,跟你是谁的儿子没有关系。”与美国不同,我国没有陪审团制度,就当下中国的国情而言,司法判决也应该多听取舆论意见,参考有益的意见,然后再由法官作出独立判断。舆论代表了民意,而法律在我国是人民意志和利益的体现,所以,法律理所当然应该听取舆论意见,这也是为什么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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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是职工缴存的长期储金,是一项社会福利。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发放的,定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专项住房消费贷款。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都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这段话主要阐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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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公积金的不同来源为标准,公积金可以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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