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搜题 > 招聘类 > 公务员考试 > 问题详情
问题详情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是我国宪法制度中具有自身特色的两项制度。下列对这两项制度的表达不正确的是()。

A.民族自治地方包括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

B.自治区可以制定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

C.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在当地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D.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包括立法权、行政管理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独立的外交权

相关标签: 特别行政区   行政区   终审权   高度自治权  

未找到的试题在搜索页框底部可快速提交,在会员中心"提交的题"查看可解决状态。 收藏该题
查看答案

相关问题推荐

  • 特别行政区通用自己的货币,财政独立,收入全部用于自身需要,不上缴中央人民政府,中央人民政府()。
    A.在特别行政区征税
    B.在特别行政区象征性征税
    C.不在特别行政区征税
    D.对特别行政区免税

  • 对于特别行政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特别行政区设立的依据是我国宪法②人大常委会对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法规具有修改权③人大常委会对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法规具有解释权④特别行政区的行政长官有权任命法院法官⑤特别行政区的行政长官不能有外国居留权

    A、①②③④

    B、②③④⑤

    C、①④⑤

    D、①②④⑤

  • 根据两个基本法,中央对特别行政区行使的权力包括()。
    A.决定特别行政区进入紧急状态
    B.修改特别行政区的基本法
    C.制定适用于特别行政区的法律
    D.享有对特别行政区发生案件的司法终审权

联系客服 会员中心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