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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理论和知识对下列材料进行分析,并回答问题:《唐律疏议,斗讼律》:“诸斗殴杀人者,绞。以刃及故杀人者,斩。”“诸过失杀伤人者,各以其状,以赎论(渭耳目所不及,思虑所不致;共举重物,力所不致;若乘高履危足跌及因击禽兽,以至杀伤之属,皆是)。”问题:(1)这段文字反映了唐律的什么原则?其历史渊源是什么?(2)这段文字的基本含义是什么?(3)这段文字反映了当时刑律发展到什么程度?(4)这段文字说明了什么问题?

相关标签: 杀人者   法制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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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古代司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唐太宗在位期间,曾与百姓约法三章,包括“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
    B.因“大义灭亲”有利于维护封建统治,而受到古代法律的肯定与鼓励
    C.清河知县不受理武松告状,符合当时“命案没有尸体不予立案”的原则
    D.明清律中“秋审”制度,反映了“人间司法符合宇宙秩序”的观念
  • 对同一事物,有的人说“好”,有的人说“不好”,这两种人之间没有共同语言。可见,不存在全民族通用的共同语言。以下除哪项外,都与题干推理所犯的逻辑错误近似?
    A.甲:“厂里规定,工作时禁止吸烟。”乙:“当然,可我吸烟时从不工作。”
    B.有的写作教材上讲,写作中应当讲究语言形式的美,我的看法不同。我认为语言就应该朴实,不应该追求那些形式主义的东西。
    C.有意杀人者应处死刑,行刑者是有意杀人者。所以行刑者应处死刑。
    D.这种观点既不属于唯物主义,又不属于唯心主义,我看两者都有点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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