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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孙某,男,19岁,聋、哑人,系某聋哑学校高中三年级学生。2004年11月某日孙某强奸了其同班女同学王某。某区人民检察院将孙某起诉至法院。开庭前,法院在向被告人孙某送达起诉书副本时,告知他可以委托辩护人为其辩护。被告人孙某不愿增加家庭负担,表示不委托辩护人。区法院准许,并记录在案。区人民法院后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区人民法院在审理本案的程序中存在哪些问题?并阐述法律依据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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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援助条例》,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下列案件中,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审查即可提供法律援助的是()。
A.被告人是老年人的案件B.被告人是妇女的案件C.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案件D.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案件 -
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情况审查。下列符合这一情形的有()。 A:被告人米某是盲人,没有委托辩护人B:被告人小华8岁,没有委托辩护人C:被告人吴某是怀孕妇女,没有委托辩护人D:被告人王某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辩护人E:被告人冯某可能被判处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