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搜题 > 金融财经 > 财经其他 > 问题详情
问题详情

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由甲公司控股的丙公司作为保证人。后甲公司逾期未归还借款,被乙银行诉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确认借款合同有效,但担保合同无效。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A、乙银行无过错的,由甲公司对乙银行的经济损失承担责任,丙公司的担保责任免除

B、乙银行无过错的,由甲公司和丙公司对乙银行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C、乙银行、丙公司有过错的,丙公司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甲公司不能清偿债务部分的1/3

D、乙银行、丙公司有过错的,丙公司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甲公司不能清偿债务部分的1/2

未找到的试题在搜索页框底部可快速提交,在会员中心"提交的题"查看可解决状态。 收藏该题
查看答案

相关问题推荐

  • 甲将自己的私房一间出租给其同事乙居住,双方签订租赁协议,约定租期为2年,月租金1000元。其他事项未约定。在租赁期间,当事人以下行为合法的有()。

    A、如双方在合同订立后对租金支付期未达成补充协议,乙可在租赁期满时支付租金

    B、租赁期内经甲同意,乙将住房转租给丙,并每月收取1500元租金归自己所有

    C、甲将该私房作价10万元出售,则在租赁期间乙可继续租赁使用该房

    D、如甲在出卖前将私房以23万元出售情况通知乙,则乙有权以优惠价20万元购买该房

  • 下列各项中,属于技术合同的有( )

    A、技术开发合同

    B、技术转让合同

    C、技术咨询合同

    D、技术服务合同

  • 甲公司于7月1日向乙公司发出要约,出售一批原材科,要求乙公司在1个月内做出答复,该要约于7月2日到达乙公司。当月,因市场行情变化,该种原材料市场价格大幅上升,甲公司拟撤销该要约。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甲公司能否撤销要约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不可以撤销该要约,因该要约确定了承诺期限

    B、可以撤销该要约,撤销通知在乙公司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乙公司即可

    C、可以撤销该要约,撤销通知在承诺期限届满前到达乙公司即可

    D、可以撤销该要约,撤销通知在乙公司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发出即可

  • 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于2013年10月10日通过拍卖方式拍得位于北京城区的一块建设用地,2013年10月15日,甲公司与北京市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2013年10月21日,甲公司缴纳了全部土地出让金,2013年11月5日,甲公司办理完毕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并获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2014年3月,甲公司以取得的上述建设用地使用权作抵押,向丁银行借款5亿元,借款期限3年。甲公司与丁银行于2014年3月10日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并于2014年3月12日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此后,甲公司依法办理了各种立项、规划、建筑许可、施工许可等手续之后开工建设居民住宅。 甲公司在取得该居民住宅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后,在广告中宣称其商品房“容积率不高于1.2”、“绿地面积超过50%”,引起购房者的热烈关注,所预售的商品房一售而空,价格也比周边小区高出20%。 2014年9月1日,甲公司与王某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但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双方对合同生效也没有其他约定。 此外,商品房预售合同中未对容积率和公共绿地面积等问题作出约定。2014年9月10日,王某向甲公司交付了200万元的购房款。 2015年4月1日,甲公司交房时,王某发现该住宅小区的容积率超过2.0,绿地面积只有10%。王某在调查后得知,甲公司报经批准的规划就是如此。2015年6月5日,王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此为由要求解除该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要求甲公司支付不超过已付房款一倍的惩罚性赔偿金。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甲公司于何时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并说明理由。

  • 甲塑料制品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与乙化工机械制造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于2015年5月18日签订了一份买卖注塑设备合同,甲公司为买方,乙公司为卖方。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1)由乙公司于10月30日前分两批向甲公司提供注塑设备10套,每套价格为15万元,价款总计为150万元; (2)甲公司应向乙公司给付定金25万元; (3)如一方迟延履行,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20万元; (4)因甲公司必须在2015年底前全面开工投产,为保证该合同的按时履行,由丙生物医药公司(以下简称“丙公司”)作为乙公司的保证人,在乙公司不能履行债务时,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该买卖合同依法生效后,甲公司因故未实际向乙公司给付定金。7月1日,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了3套注塑设备,甲公司按合同规定支付了45万元货款。9月,该种注塑设备的市场价格因受供求关系的影响而大幅上涨,乙公司便向甲公司提出变更合同的主张,要求将剩余的7套注塑设备价格提高到每套20万元,甲公司不同意乙公司提出的涨价要求,随后乙公司于10月4日通知甲公司解除合同。11月1日,甲公司仍未收到剩余的7套注塑设备,从而严重影响了其正常的生产,并因此遭受了50万元的经济损失。于是甲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乙公司增加违约金数额并继续履行合同;同时要求丙公司对乙公司不履行合同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及有关法律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甲公司要求增加违约金数额依法能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联系客服 会员中心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