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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1月15日,原告刘某因吸毒被某市劳教所劳动教养一年。2006年5月底,该市某区疾控中心协助市劳教所采集刘某血样进行抽血化验,经过市疾控中心初筛为HIV抗体阳性,省疾控中心确诊仍为阳性。省疾控中心于2006年6月9日日出具了原告刘某HIV抗体为阳性的报告。同年6月,市疾控中心将原告刘某的名字发布于艾滋病专报网。2008年8月,原告刘某因车祸被送往该市某医院进行手术治疗,经化验发现其并未感染艾滋病。2008年12月9日,由该市另一区的疾控中心再次采集血样送省疾控中心检测,省疾控中心经检测出具了编号为08-233HIV抗体检测确认被告,报告结论为"HIV抗体阴性"。就上述情况请回答:
(1)原告应当以自己的什么权利受到损害为由提起诉讼?上述权利受损一般的救济方式是什么?
(2)原告是否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为什么?
(3)原告主张因为别人知道自己患有艾滋病而不愿雇佣自己,因此自己减少收入5万元,作为误工费在诉讼请求提出赔偿要求,你认为是否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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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A市人民法院欲将判决书送达B市的张杰,其可委托B市人民法院代为送达

    C、甲市C区人民法院欲将判决书送达赵宇,后得知其离家出走,下落不明,则人民法院可以公告送达

    D、受送达人钱小正在被劳动教养,则人民法院可通过其所在劳教所转交

  • 【多选题】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吸毒人员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均应当作为吸毒人员,纳入相关管控帮教工作范围。

    A、因吸食、注射毒品被依法处以治安拘留、强制戒毒、劳动教养的

    B、监狱、劳教所和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在押、收容和羁押人员中有吸(戒)史的

    C、曾经或正在自愿接受戒(脱)毒治疗的

    D、本人主动向禁毒专业部门]寻求帮助或陈述吸(戒)经历的

    E、有其他证据证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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