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搜题 > 学历教育 > 本科 > 问题详情
问题详情

某啤酒厂销售啤酒时,其啤酒瓶随啤酒一同销售,啤酒瓶每只收押金0.5元,回收时,退款0.25元/只。当企业收到退回的啤酒瓶,退款时,借记“其他应付款”,贷记“银行存款”。国税局在进行税务检查时,查出企业在2002年共发出酒瓶3000万只,当年回收2500万只。税务局认为企业少缴了增值税,要求企业补缴税款。分析要求:企业回收酒瓶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税务局的意见是否正确?如果税务局的意见正确,企业应该补缴多少增值税?

相关标签: 啤酒瓶   税务局  

未找到的试题在搜索页框底部可快速提交,在会员中心"提交的题"查看可解决状态。 收藏该题
查看答案

相关问题推荐

  • 2013年度,梁某按照县税务局要求缴纳一笔税款。2016年初,梁某发现多缴税款39万元。5月15日,梁某向县税务局提交要求退还多缴税款的书面申请。县税务局于5月25日作出不予退还税款的决定。梁某在复议机关市税务局作出维持县税务局不予退还税款决定的复议决定后,依法向法院起诉。下列关于本案复议与诉讼事项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2016年,经调整)

    A、本案被告仅为县税务局

    B、市税务局是诉讼中的第三人

    C、梁某可以不经复议直接就县税务局不予退还税款的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

    D、市税务局作出复议决定可以使用行政复议专用章,行政复议专用章与复议机关印章具有同等效力

    E、法院审理此案应当就县税务局作出的不予退还税款决定进行事实审和法律审,并可适用司法解释

  • 以下哪项不是船舶垃圾()。

    A、垫舱物料

    B、啤酒瓶

    C、塑料袋

    D、船员吃剩的鱼骨头

联系客服 会员中心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