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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选择题]一是有些地方借改革之名,突破“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擅自层层下放土地审批权限,或以“委托”形式变相下放审批权限;二是政府按起步区面积一次将土地“批发”给开发区,由开发区“零售”;三是开发区自批自用,随意圈占土地;四是有的地方向“多支笔批地”的旧体制复归。可见()
A.一些开发区用地审批混乱,越权批地,违法占地现象严重
B.一些开发区借改革之名,下放权利
C.一些开发区不懂改革,不善管理
D.一些开发区旧的体制还未完全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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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发区某宗土地的单价=(取得开发区用地的总成本+土地开发总成本+总管理费用+总投资利息+总销售税费+总开发利润)÷()×开发完成后可转让土地面积的比率x用途、区位等修正系数。
A、开发区有效用地
B、开发区理论用地
C、开发区正当用地
D、开发区用地总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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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加强开发区经济管理职能,因地制宜精简或剥离开发区行政和社会管理职能,交由开发区所在地市、县(市、区)政府负责,开发区集中精力抓好经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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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经济开发区管理机构所属职能部门可以作为行政诉讼被告的有( )。
A.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经济开发区
B.开封市政府批准设立的经济开发区
C.北京市政府批准设立的经济开发区
D.广东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经济开发区
E.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批准设立的经济开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