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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14日晚,江苏省溧阳市委常委、江苏中关村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江苏省溧阳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闵某某等3名党员干部,溧阳市委办公室主任王某某等12名党员干部,分别违规接受宴请。常州市纪委、溧阳市纪委对违规接受宴请的15人分别予以纪律处分、诫勉谈话和批评教育。常州市委对溧阳市委书记盛某某诫勉谈话并通报批评,对溧阳市纪委书记毛某某予以诫勉谈话,并责成溧阳市委、市纪委分别向常州市委、市纪委作出书面检查。对市委书记、市纪委书记做出处理,追究的是()
A、民事责任
B、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C、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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