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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以下判决的法律依据。甲是一瑞士公民,在法国有住所,在英国有动产,有一独生子。甲死在法国,留下一项遗嘱,将在英国的全部财产交给其子。其独生子在英国法院起诉,要求继承这笔遗产。英国法院按瑞士实体法的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应继承90%的遗产)判决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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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商务公司中,晓华、光子和龙生担任经理、副董事长和会计的职务(但不一定是上述顺序);已知副董事长是个独生子,钱挣得最少;龙生与光子的姐姐结了婚,钱挣得比经理多。
由此可见()。
A.晓华是经理,光子是副董事长
B.光子是经理,龙生是副董事长
C.龙生是会计,晓华是经理
D.晓华是副董事长,龙生是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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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5年3月,李明与谭蓉翁媳二人在广州买了一栋4层楼房,谭蓉之夫李汉为李明的独生子。李信又是李汉的独生子。李明、谭蓉和李汉三人先后于1970年前去世。李信于1938年与范素珍结婚,婚后无子女。1943年李信离开广州去美国加州定居,于1967年与周蒂在美国加州结婚。1981年李信死于加州。范素珍自李信离家后不久也去香港定居。1986年5月当范素珍得知李信在美国去世后,曾到广州越秀区公证处办理了继承上述房产权的证明书,同年7月11日又领取了广州市房产局发的房屋产权证。此后周在美国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委托代理人向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继承其亡夫李信的上述房产。本案涉及国际私法上的先决问题是什么?在有先决问题时,怎样确定本案的准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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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根据要求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议论文。(60分)
曾经有一个80后的独生子这样说:“对我来说,人生不是为了实现父母或社会的期望。这是我自己的人生,我应该追求自己的幸福。
读了上面的话,你有何感想?请根据你对这段文字的感想,自定立意,自选文体,自拟题目,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不要脱离材料内容及含意的范围作文,不要套作,不得抄袭。 -
依照规定内容的不同,可将法划分为实体法和()
A.私法
B.实体法
C.程序法
D.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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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用题干
以下哪些案件应该适用诉讼中止,等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A:被告王某在外省,想要赶回参加民事诉讼开庭的途中被洪水阻隔,不知何时可以参加开庭
B:原告李某在开庭前急病人院,不知何时才能出院
C:原告债权人李某病故后,其独生子表示放弃继承权和债权
D: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突然提出原告是间歇性精神病人,没有诉讼行为能力,希望法院宣告其为限制行为能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