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搜题 > 资格证大类 > 资格证考试 > 问题详情
问题详情

“火柴大王”刘鸿生回忆说:“我在重庆办的中国毛纺织工业部、火柴原料厂及在兰州办的毛纺厂,都有官僚资本的投资。我原来在上海是大老板,到重庆却成了大老板的伙计。”此材料说明对他的排挤和打击主要来自(   )

A.官僚资本        B.外国资本

C.封建官府        D.地主阶级

 

相关标签: 原料厂  

未找到的试题在搜索页框底部可快速提交,在会员中心"提交的题"查看可解决状态。 收藏该题
查看答案

相关问题推荐

  • 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指出原料厂区域内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别并说明存在单元。

  • 主人翁意识就是企业职工对自己在企业中的主体地位和主体作用有自觉的认识,清醒地意识到自己作为企业主人的存在,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直接参与企业的管理和领导,表现出积极性、主动性和创
    造性。
    根据上述定义,以下属于主人翁意识的是()。
    A.市医院遇到一例罕见的脑部疑难杂症,科室王主任主动提出担任手术的主刀医生
    B.电子厂收购一个企业,派总经理、会计师、总工程师各一名管理该企业
    C.原料厂濒临倒闭,全厂职工不离不弃,献计献策,发动改革,渡过了难关
    D.小赵每次都能又快又好地完成领导交代的各项任务
  • 某甲和某乙均为某市青松化工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松公司)的董事。2000年9月某甲、某乙又与其所任职公司以外的两人某丙、某丁 合伙开办了一个化工原料厂,从事聚酯乙烯的生产。其产品与青松化工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的产品相同。2001年1月,青松公司发现本公司某甲和某乙的这一行 为。经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免去了某甲、某乙公司董事的职务。同时,公司还要求某甲和某乙将其与他人合伙经营化工原料厂期间所得收入共计20万元人民币 交予公司,被二人拒绝。青松公司遂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令某甲和某乙将其经营化工原料厂所得收入交给青松公司。青松公司免去某甲和某乙董事的职务的行为及要求二人将经营化工原料厂期间的收入交于公司的主张是否合法?

联系客服 会员中心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