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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德意志帝国虽然是资产阶级性质的君主立宪国,但“君主”是实,“立宪”是虚。下列引用的《德意志帝国宪法》条文不能说明这一观点的是

A.皇帝“有创制法律之权”

B.“皇帝有权召集、召开联邦议会和帝国议会,以及使议会延期或结束”

C.“德意志皇帝在国际关系上为帝国的代表……是国家元首”

D.“建议并公布帝国法律及监督其执行之权属于皇帝”

相关标签: 德意志帝国   国议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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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871年1月德意志帝国在法国凡尔赛宫宣告成立,4月颁布了《德意志帝国宪法》。宪法规定,帝国实行()。

    A.联邦制

    B.邦联制

    C.君主制

    D.君主立宪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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