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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患癌晚期,体征指标有手术禁忌,疼痛难忍求“速死”;残疾丈夫用助动车驮妻到江边沉江溺亡。近日,武汉市汉南区法院认定这名“助妻”死亡的老人故意杀人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4年。3个儿子对母亲的去世和父亲的行为,深感自责,请求法院宽大处理,给他们一个尽孝父亲的机会。上述案例从伦理学上分析,下述哪一个说法是正确的()
A.这位丈夫“助妻自杀”属于“生前预嘱”。
B.这位丈夫“助妻自杀”属于“安乐死”。
C.医务人员给患者实施“安乐死”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D.以上均不正确。

相关标签: 杀人罪   助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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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何某犯杀人罪、贪污罪,被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分别同时判处死刑,合并执行死刑。何某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对此案依法报请复核后,最高人民法院下列哪种做法于法有据?
    A:认为杀人罪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贪污罪事实不清,对全案裁定不予核准,撤销原判,发回重审。重新审判可以不另组合议庭
    B:认为杀人罪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贪污罪事实清楚,但依法不应判处死刑,应对全案裁定不予核准,撤销原判,发回重审。重新审判应当另组合议庭
    C:认为杀人罪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贪污罪事实不清,可以对贪污罪改判并对杀人罪作出核准死刑的判决
    D:认为杀人罪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贪污罪事实清楚,但依法不应判处死刑,可以对贪污罪改判并对杀人罪作出核准死刑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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